他们才懒得看我呢。
就像司词出现在我家门口时。
他们鄙视的瞧不起他的样子。
司词跑掉了。
我想,他一定是很生气的。
我追着他的身影跑了出去。
那天我穿着厚重的鞋子,可后脚跟那地方总觉得磨得厉害。
没跑多远,我就现我的后脚跟破了皮,鲜血一点一点地渗透出来。
我忘了带ok绷,这会儿可真是疼死我了。
不过好在,没多久我就找到了躲在角落里的司词。
他和之前我在学校里看到的他完全不一样。
孤独、弱小、迷茫又无助。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那么脆弱的模样。
原来在学校里那么神采奕奕的他,私底下也是如此的脆弱。
这次,我勇敢地向他道了歉,他也很快就接受了我的道歉。
嘻嘻。
他也没我想象中那么难接触嘛……
后来,他再也没有在我的课桌里放死老鼠和臭蟑螂了。
我也经常能收到他送的早餐。
我们之间的关系,在潜移默化中一点一点改变着。
要不是同桌问我,最近和司词走得那么近,是不是在交往。
我都不知道,原来……这就是喜欢的感觉吗?
那算不算是初恋啊?
只不过,后来我们的相处被我爸爸的保镖给现了。
我又一次被迫送出了国……
不过,我和他约好了,以后一定会相见的。
可能年少的喜欢就是如此的热烈而勇敢吧。
我觉得,我也算是在年少期间为自己勇敢了一次!
不知道将来是不是能够再见面。
也不知道他以后会不会再遇到比我更好看的女生。
又或者。
他真的和我爸爸说的一样,无非就是一时兴起。
但是,我绝不后悔。
对我的初次喜欢后悔。
勇敢的去喜欢吧。
不要在意结果。
但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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