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试过。
试过很多、很多次。
郁启明的手指在金毛狗靠近他的时候开始发抖。
漂亮温顺被人牵着的金毛狗从他的身前走过,柔软的毛发扫到了他的小腿。
郁启明的颤抖从他的指尖开始传导到了他的全身。
日光盛大,郁启明不清楚自己到底僵硬了多少时间,直到他轻轻地吐出一口气,后知后觉的觉察到手里的咖啡已经凉透了。
郁启明尝试过循序渐进的脱敏训练。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保持着一月两次的频率与心理医生见面,他心态积极,想要解决问题,然而结果不尽如人意。
甚至在后期,他已经接受了心理医生关于:“或许可以试一试跟您的伴侣一起养一只小狗。”这种建议。
然后乔丰年就当着他和心理医生的面直接掀翻了桌子。
他说:“不治了。不就是怕狗吗?什么大毛病,天底下怕狗的人多了去了,影响他们吃吃喝喝开开心心吗?不影响吧,不影响就到此为止了。”
走出医院大门的时候,乔丰年转过身,替他围了两圈围巾。
他说:“真没事儿,我又不笑话你,养什么狗啊就养狗,你不嫌烦我嫌烦,又要铲屎又要遛的,你有这个精力不能放我身上吗?”
郁启明被围巾裹住了半张脸,他站在冷风里问乔丰年:“真的可以吗?”
乔丰年的眼眶和鼻尖都是红的,不知道是冷风吹红的,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他斩钉截铁讲:“可以,都可以,郁启明,只要你能过去,什么都行。”
郁启明想,可惜,他好像一直没能过去。
裴致礼不知道后面的事情。
他什么都不知道。
他并不知道他的举措会让郁启明感到过界——郁启明清晰知道裴致礼的无辜。
心知肚明、点到为止的互相逗弄是成年人不算过线的暧昧,何况当时氛围那么好。
在郁启明面无表情讲出“不想听”的时候,裴致礼那一瞬间的茫然里甚至带着几分惊慌。
他想必实在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所以才病急乱投医,连送一束花都只敢托郁早早转交。
——正如郁早早所说,提一句他不喜欢白花已经足够。
对着裴致礼讲乔丰年这个名字,是太过无礼。
何况一开始的时候,明明是郁启明有心先拿腔作势。
他故作肤浅、引人上钩,现在回过头又烦他不知轻重,嫌他拿人的噩梦作筏,去讲有关于他自己的故事。
——可郁启明不想听他的故事。
他不想听。
如果裴致礼不是一味药效极佳的止痛药,如果郁启明失恋的苦痛不是因为他而有所好转——
——郁启明实在想要裴致礼过界的关心,他也真心享受对方的殷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