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他从不拿正眼看她,当她是陌生人,哪怕领证结婚,这次回来后,表面装作不在意,却时刻关注着她的一举一动,一双眼睛恨不得钉在宋若音身上。
萨仁不由眯眼,审视起养子。
宋若音对原主的丈夫并不了解,打算先暗中观察,但他这句话说到了她的心坎上,英雄所见略同,她把一罐腌野韭菜花递过去:“加一勺,更好吃。”
程方从善如流地舀了一勺放面碗里,搅拌均匀后,尝了尝道:“好吃。”
媳妇什么都想着我,啊啊啊啊啊我好幸福啊啊啊啊啊
“俺也要,啊啊啊啊啊……太好吃了!”许玲玲晃晃脑袋,找回最后一丝理智,“不是,咋教你们带跑了?音音,你就听俺一次,甭去掏狼崽行不?”
“不行!”宋若音语气坚定,没有商量的余地,扒完挂面,将碗双手捧给萨仁,声线温软下来,“额吉,我还要吃。”
许玲玲着急地跺脚,求助萨仁:“老师,您也帮忙劝劝啊,音音要去掏狼崽,您不是最反对打狼吗?”
萨仁又宋若音添了一碗挂面,她对许玲玲说:“我从来不反对打狼,不过凡事适可而止,你们把狼打狠了,黄羊、旱獭、野兔、草原鼠那些家伙就泛滥了,打洞啃草,到时候草原就毁了,畜群没了活路,人也别想生存下去。”
“不打也不行,狼群胃口大,野家伙吃光了,就该惦记畜群不说,牧民也没东西可打猎了,要知道,草原人好多都是靠着打黄羊旱獭那些野家伙娶妻生子的。”
许玲玲能听懂萨仁的意思,但是,眼下纠结的不是打不打狼的问题,而是宋若音要不要去掏狼崽,毕竟太危险了。
“草原如战场,任何事情都有风险,包括你们每天接触的放牧下夜。”萨仁说,“之所以对掏狼崽感到害怕,多是没有接触过,人类总是对未知事物感到恐惧。”
许玲玲无话可说。
“决定要去了?”萨仁确认地问宋若音。
宋若音郑重其事地点头。
“吃完饭,我教你怎么掏狼崽。”以前的宋若音太娇气了,萨仁只能小心呵护,现在的宋若音不一样,她足够强韧,经过打黄羊接羊羔这些事,也让萨仁明白了一个道理,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听过萨仁的教诲,许玲玲想起自己插队草原的初衷,把吃干净的面碗往桌上一扣,下定决心大声道:“老师,俺也要学掏狼崽。”
哪怕到时候只是给宋若音打打下手,也算她直面心中恐惧的一大步。
最重要的是,掏狼崽那么危险,她不放心宋若音一个人,陪同前往,自然要学点本事,不给她拖后腿。
“程同志,信都捎去多久了,你咋这会儿才回来?”掏狼崽的事情一不纠结,许玲玲终于想起这茬子。
程方穆看了眼宋若音,“有事耽搁了。”
许玲玲随口搭了一句:“啥事有媳妇重要?没看俺信上写的你媳妇想死你了?”
程方穆再往宋若音身上瞟,心里激动。
“咋地?眼睛抽筋了?”许玲玲打趣地大笑,“哈哈哈哈哈……自己媳妇,想看就看呗,跟做贼似的,还是男人不?话说回来,既然也想死了,咋还回来这么晚?不是,没找到自个儿家吧?”
游牧民族常年搬家,外出回来找不到家这种事,许玲玲听说了不少,但是头一回发生在身边,她笑得肚子疼。
程方穆不介意,因为满脑子关心的是,许玲玲说他媳妇想死他了啊啊啊啊啊
她没有否认,所以是真的!
饭后,萨仁给宋若音和许玲玲教学,程方穆将锅和碗端到包外洗,草原夜里冷,刚打上来的井水更冷,洗了两个碗,终于把程方穆亢奋得跟米糊一样的脑子冻清醒了。
媳妇并不知道他穿成了原主,对他的好对他的想念完全基于对原主的情感,程方穆如五雷轰顶,捧起冰凉沁骨的井水洗了一把脸,用力地拍几下,手抖得厉害,却不是冷的,而是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害怕。
他的媳妇喜欢上了别的男人!
程方穆眼底有过杀意,又很快认清现实,他现在动不了他。
原本打算先假装原主,以夫妻关系培养感情,没想到感情早就有了,他成了替身。
程方穆很痛苦,缓缓地蹲下身子,抱住脑袋,埋在两膝间,突然笑起来,故意压着嗓音,格外阴森。
“只要能待在她身边,就算替身也无所谓。”程方穆对宋若音的占有,在这一刻达到了顶峰。
程方穆清理完羊圈进了包,看到躺床上补觉的宋若音,睡姿跟在末世一样,她喜欢蜷缩成一团,被子盖住嘴巴,头发耷拉下来,挡去眼睛,将自己藏得严丝合缝。
不知觉中,程方穆已经坐到床边盯了半晌,他知道她睡眠浅,不敢轻易打扰,又担心她憋坏自己。
小心翼翼地伸手,帮她拉了拉被角。
宋若音倏地睁开眼睛,看到穿白大褂的程方穆,以为自己回到了末日,心下空了一大块。
“宋同志哪里不舒服吗?”见人皱眉,程方穆急问。
宋若音听到对方称自己同志,心中瞬间欢喜,眉眼舒展开来,“我没事,程同志。”
刚睡醒,鼻子不透气,嗓音有些哑,像小奶猫哼唧。
对程方穆来说,更像小奶猫的爪子挠心挠肺,他从兜里拿出几块大白兔奶糖,问她:“要吃吗?”
在末世,所有人都觉得宋若音特立独行,不近人情,是没了心的冷血动物,只有他知道,她是一个外冷内热的小姑娘,心思想法都非常简单,尤其是在吃的方面,特别容易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