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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招募新军(第1页)

史可法从未有过这般富裕的时刻。

此前抄没了王峥的家,又对申氏、张氏处以罚款,仅白银就得了一千万两。而今日售卖国债,竟又得白银一千二百万两。

这短短数日的时间,他已经是手握两千二百万两白银,史可法现在都有些想将这群盐商都抄家了,这还是在他们自愿的基础上就得了这么多的银两,若是都抄了,岂不是在这个数字上还要翻上几倍?

当然,他也深知这种杀鸡取卵之事断不可为。可如今如此巨额的财富摆在眼前,究竟该如何妥善运用,却成了一个更为棘手的难题。

崇祯此刻亦在苦苦思索这个问题。虽说这些钱财看似颇为可观,可若按照他心中的谋划来实施,实则远远不够。

不过有件事情却是当务之急,那就是编练新军。

自拿到崇祯的配方之后,谢权峰与被崇祯特意从江阴调来的火药高手陈文凯便马不停蹄地开始大规模配制黑火药。幸运的是,目前进展颇为顺利,效果也相当不错。

与此同时,火枪的改造工作亦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

彼时,明朝军队中已大量装备了火枪,其中以鸟铳,也就是火绳枪为主。这种鸟铳与同时期西方的火器相比,在性能与技术层面差别并不大。

这段时间崇祯想了很多,想来想去,若要在短时期内快提升火枪的战斗力,关键在于采用定装弹药的纸壳弹。

所谓定装纸壳弹,乃是将弹头、射药、底火用纸弹壳巧妙地连为一体,从而形成一种定装式枪弹。其弹壳通常采用质地坚韧且具有一定密封性的纸张制成,能够将弹头与射药紧密包裹在内,构成一个完整的弹药单元。使用之时,火枪手需用牙齿咬开纸弹壳,先竖起击锤,打开药池,向其中倾倒少许火药,接着将剩余火药、铅弹以及纸弹壳一同放入枪膛,随后再使用通条将其用力捣实,确保弹药在枪膛内稳固就位,如此便可进行射击。

相较于之前的散装弹药装填方式,这种纸壳定装弹药具有诸多显着优势。其装填度大幅提升,操作过程也更为简便快捷。而且,由于弹药的各个组成部分是固定搭配的,使得射击的精度与稳定性亦有所改善。

而这种纸壳的定装弹药,陈文凯也按照崇祯所说开成功,目前已经开始大规模的制作。

这些改造举措相对而言较为简易,能够在现有的鸟铳基础上较为顺利地实现。而后续更为长远的规划,则是对枪支进行更为深入、全面的改进。例如设计膛线,以此提高弹丸的射击精度与射程;对点火装置进行革新,研类似燧石点火系统或者其他更为可靠的点火机构,力求提高火枪的点火成功率,并使其不受天气等外界因素的过多干扰等等。当然,这些改进项目尚需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进行研与完善。

就当下而言,若要尽快提升火枪的实战能力,除了依靠黑火药与纸壳定装弹的优势之外,最为重要的便是按照后世新式军队的标准与模式,对火枪队展开严格且系统的训练。

“谢权峰在做何事?”崇祯微微皱眉,思索片刻后问道。

“正在招募新兵!”史可法赶忙应答道。

“走!我们去看看。”崇祯正欲外出走走,活动一下筋骨,当下便果断说道。

王婉儿偷偷地瞅了瞅史可法的脸色,悄悄地跟在崇祯身后。她小心翼翼地避开史可法的目光,紧紧地贴在崇祯身边,宛如一个忠诚的小跟班。

史可法眼角的余光早已察觉到鬼鬼祟祟的王婉儿,可他见崇祯对此毫不在意,无奈之下,也只能暗自叹了口气,将到嘴边的劝阻之言又咽了回去,没有再开口多说什么。

此时的扬州城以小秦淮河为界分为新旧城,呈现出东市西府的双城格局。

扬州旧城是扬州城的核心区域。旧城内部街道布局较为规整,有较为密集的居民住宅、官署、寺庙、学校等建筑。这里是扬州的政治、文化中心,居住着较多的士绅阶层。

新城则是扬州的工商业中心。因为盐商的大规模群居、运盐、从事商业活动,新城形成了繁荣的商业和娱乐区。

宁海门乃是扬州城的东门,此处亦是逃难而来的难民们的聚集之地。

由于战火纷飞,百姓流离失所,纷纷逃往相对安全的扬州城,而宁海门作为入城的重要通道之一,自然而然地成为了难民们的临时落脚点。他们衣衫褴褛,面容憔悴,眼神中满是惊恐与无助,在城门口挤作一团,期盼着能得到一丝救助与庇护。

此时在宁海门口,谢权峰已然布了招兵榜文,广纳天下有志之士。而且,按照崇祯的精心指点,他更是别出心裁地在城门口支起了一排大锅。锅中热气腾腾,煮好了各种吃食。有颗粒饱满、香气四溢的白米饭,有营养丰富、口感独特的杂粮糙米饭,还有加足了油水、令人垂涎欲滴的热菜,更有一口锅里飘满了肥腻诱人的大肥肉!这些食物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引得周围的人纷纷侧目,腹中更是咕咕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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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等人匆匆赶到之时,招兵工作已然进行了一个时辰之久。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效果似乎并不理想。场边稀稀拉拉地站着数十个身体颇为强壮的汉子,相较于偌大的招兵场地,显得有些空旷寂寥。

看到崇祯突然驾临,谢权峰不禁有些意外,心中一紧,赶忙上前迎接。可崇祯却并未理会他,而是径直走到那群应聘之人面前,仔细地打量起来。

这些人虽皆衣衫褴褛,破旧不堪,但精神状态却颇为不错。甚至有几个人身上还穿着破烂的大明军服,虽已千疮百孔,却仍能让人依稀辨认出往昔的军旅痕迹。

“让他们列队!”崇祯压低声音,语气中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威严说道。

自从生了那惊心动魄的刺杀之事后,对崇祯的安全保护自然不敢有丝毫懈怠。此次出行,除了赵孟和朱铁率领十余名亲卫贴身随行之外,朱戈的暗卫也如影随形,在附近暗中严密保护。

听到崇祯的吩咐,赵孟毫不犹豫,当即上前开始整队。赵孟虽说个人战力相较于朱铁稍逊一筹,但其在军事指挥与统御方面却有着非凡的才能,堪称一位极为出色的统率。崇祯已经考虑要将其派出去领军。

然而,听到赵孟列队的指令后,这群人却懒懒散散,行动迟缓,许久才勉强列好队列。他们或弯腰驼背,或交头接耳,毫无军人应有的纪律与精气神,这让崇祯不禁眉头紧皱,心中颇为不悦。

“你们从哪里来,可是当过兵?”崇祯强压住心中的怒火,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和一些,问道。

“回官爷,我跟旁边这十几个人乃是从山东逃过来的,之前当过兵,不过在战场上被打散了,”一个看起来像是头目的汉子颇为圆滑世故,赶忙躬身向崇祯施礼,恭敬地回答道。

“我们是从河南来的,也当过几年兵……”另一个人紧接着说道。

“我们是从陕西逃过来的,也是被打散了……”又有人附和道。

“我们是从山东逃过来的,俺就是个庄稼汉,村子被流贼、败兵给毁了,在当地实在活不下去了,这次才跟同乡结伴到此……”这时,一个年轻壮汉憨声憨气地说道,此人身量极高,站在一群人中比其他人高出至少一个头。

“哦,你叫什么名字?”崇祯没有理会其他人,而是将目光聚焦在那个庄稼汉身上。只见这个汉子虽然身材高大健壮,但面色蜡黄,毫无血色,显然是许久未曾饱食,身体已极度虚弱。

“按姓高,小时候家里人叫俺狗蛋,长大了因为个子高,大家都叫俺高大个,”庄稼汉憨笑着回答道,脸上露出质朴而憨厚的笑容,“俺们虽然不会打仗,可只要能吃饱饭,我们有的是力气!”

“哦?不错。”崇祯微微点头,脸上露出一丝赞许的笑容,“你们一共多少人,可有识字的?”

“高秀才识字的,可他觉得当兵丢人,不想跟我们一样当兵,家里还有女人和孩子,他可以给照应着。”高大个依旧憨笑着说道,“官爷,那边的吃食俺可不可以带点回去给他们吃?”

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渴望与期待,让人看了不禁心生怜悯。

“你们来了多少人?选上了几个?”崇祯问道。

“俺们一起来了三十多个,可这位官爷只要了俺一个,说他们都太弱了,当不了兵。”高大个神情有些低落,无奈地说道。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失落与沮丧,为自己的同伴未能被选中而感到惋惜。

“你手中的饭菜为何不吃?”崇祯这时候才现,这个高大个手里端着饭碗,分给他的饭菜竟然是一口没动!

“俺们一起的有几个孩子,几天没吃饭了,俺想带回去给他们吃。”高大个低头看了看手中的饭菜,情不自禁地吞了几口口水,强忍着饥饿说道。他的喉结上下滚动,显示出他内心的挣扎与克制。

“唉”看着憨厚老实的高大个,崇祯只觉得心中一阵难过,他深深地叹了口气,说道:“你同来的乡人在何处,让我来看看适不适合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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