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一年前。
大雪天,陆晚林骑车送外卖滑倒在地。
受了伤。
双手都被划了大口子。
膝盖处,也撞得乌青。
司染却一脸嫌弃,生怕陆晚林的血沾染到她白色大衣上。
这件大衣,还是陆晚林花八千块买的。
他在司染身上,从没得到过半点关怀。
现在想想。
还真是可笑。
还真是应了那句话。
当舔狗,不得好死。
陆晚林坐在餐桌前。
看着一桌的美食,而且个个还是自己最喜欢吃的。
他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感动?
是的,有那么一点点感动。
从小到大,从没有人记得他的喜好?
没有一人!
孤儿院里的大孩子,又有谁真正了解他们的喜好?
又有谁真正在意,他们喜欢吃什么?
如今,终于有在意自己了。
陆晚林内心颇为感动。
说不出的高兴。
司阮阮见陆晚林一直没动筷子。
他明明饿得肚子咕噜叫了。
她缓缓起身,眉头微蹙,疑惑地问:“怎么?不合你胃口?都不喜欢?”
不对呀。
有关陆晚林的喜好,是她派人从四面八方搜罗来的,最真实可靠的信息。
难道?
搞错了?
陆晚林这才回过神来,看着一大桌的美食,“不,这些全是我最喜欢吃的,很合我胃口。”
说完,他欣慰一笑。
被人关心的感觉极好。
像是沐浴在春日里的暖阳。
暖暖的。
“合胃口就好。”小姑优雅一笑,拿过公筷,给他夹了一块芥末虾球。“饿坏了吧,快吃吧。”
他一口吃下虾球,味道嘛。
很不错。
他很喜欢。
小姑则托着下巴,就这样看着他吃饭。
陆晚林吃得越香,她心中越满足。
比看吃播还满足。
被司阮阮这般盯着,陆晚林有些不自在,低笑一声:“小姑,你怎么知道,我最喜欢吃这些?”
“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