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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第2页)

用一把宛如被火淬过的铁嗓子,怒吼般唱出她的宣言,无论如何,我要活下去,我一定会活下去。

她在街上表演了很多年,却一直没有机会这样唱歌。谁会认真听一个乞丐女人的生活,人们抛下硬币,好从她面前过去,免于被缠住的尴尬。她努力去唱春天玫瑰小狗爱情,但实际上,她的生命里充斥的尽是一些残酷的事物。

康妮,你实现了你的愿望,你现在跟卡拉斯没有二样了,所有人都被你的歌声折服了。

从这个歌手开始唱歌的时候起,孟惟就开始难以抑制地掉眼泪,她手捂在脸上,不断擦拭滑下来的泪水。惊得丹虎家瑜他们都问她发生什么了。

“那是‘唱歌的康妮’,我们以前经常一起吃快过期的东西,她是流浪的女人,她现在成了卡拉斯。听,她在唱歌,多好听啊,你们听,多好听啊!”在孟惟前言不搭后语的解释中,他们慢慢搞清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丹虎给她递过纸巾,让她赶紧擤擤鼻涕,都要糊到手心了,瞅着她哭的那样,他还以为她艺术细菌真就那么浓了呢,听歌都能给听哭了,了不得了不得。

所以今晚所有表演结束后,丹虎让家瑜孟惟他们陪阿婆在外面等一会儿,他要溜进后台,去帮她要康妮的签名……

回家后,孟惟手托着腮,趴在沙发上吃糖,手里还捏着康妮给她写的东西,左撇子的康妮写字往一边儿歪,字写得很大。知道丹虎是孟的男朋友后,康妮在有限的时间内洋洋洒洒写了很多话,其中包括祝好,问候,介绍自己现状,她现在是社区流浪人艺术团的一员,“我现在过得很好,他们给我分配了廉租房,我自己也能赚到一些钱了。每一天,在自己的床上醒来,一睁开眼,我就能感受到全然的幸福。真心希望你也能感受到我所感受的一切,又及,你男朋友看起来是个挺不错的小伙子。——您诚挚的康妮。”

最后还留了个手机号码,邀请孟惟有空去他们社区流浪人艺术团指导指导。康妮知道孟惟是写剧本的大学生。

“看,哭包,我说帮你弄到,就弄到了吧。”丹虎洗完澡,只穿了宽松的四角内裤就出来了,露出来的皮肤白皙而洁净,隔着段距离,孟惟都能看见他胸膛跟腹部流畅的肌肉线条。一米八八又有肌肉,他这个身材约莫也就年轻的时候看着精壮显瘦,是靠长期健身保持的。

估计到三四十岁,代谢慢下去,肩背厚起来,就会长成魁梧壮汉了。

她手心朝下招呼他,“过来,过来。”真好,颜值巅峰期,落在她手里了,不对,变成壮汉,他也是她的。

“找揍啊,你摸邻居的小狗崽也是这个手势。”丹虎走到她旁边,把擦头发的毛巾甩在她脸上。

孟惟扯毛巾拿开,看到他打开笔记本,在搞一些正经的东西,像是回教授邮件。一时兴起,扑在他后背上,凑过去在他脸上乱亲一气,亲着亲着,就从脸颊挪到了嘴,亲得他气喘吁吁,邮件也回不了了,只能专心对付她。

“让我摸摸。”她的眼光无邪而单纯。

丹虎终于有时间,点了个发送,“你不是正在摸吗。”他笑得相当得意,很清楚这副皮囊是全方位的好。

“就是那里啊,你问我敢不敢,要不要的嘛!”她手叉腰站在沙发上,他自己说过的话,怎么能忘了呢。

“来真的?”丹虎向后靠,语气很是高深莫测。其实他真有点搞不懂这婆娘了,几个小时前还说讨厌,深夜失心疯了吗。

他之前想着得循序渐进,从低到高,把她哄放松了再说。

结果话音刚落,她就从下到上地把身上的睡裙给脱了,身段像杨柳枝条似的,迎风招展般贴过来。

这虽然很好,但是他还没准备好——“乖乖,你慢着,我得下楼买个东西。”

“不用!我有!”从茶几下面拿出那天家瑜捡二手货的时候,塞给她的小玩意儿。

其实孟惟一直有点理智跟天性上的分离,家教严,她打小被养得很乖很老实,所幸靠着自强不息的自学,该懂的都懂了,就是听不得那方面的下流话。好姑娘怎么能拿着那个那个呢,公共场合怎么能摸这里那里呢!

可她的天性就是大剌剌,常年保持一种赤子般的好奇心。对丹虎的羞涩,一开始还是有的,频繁的肢体接触后,这种羞涩也消退了。

嗯?就这?然后呢,然后呢?赶紧进入正题吧咱们!

第37章流浪人艺术团

这家伙难不成真是个工作狂吧?呃……学习爱好者?孟惟睡过一觉醒来,天还没亮,就见他又把电脑搬到床上,凝神思考,阅读全英文的页面。

她以前真的以为丹虎是不读书的,因为他看起来有很多时间忙活别的事,玩游戏,玩牌,踢足球,玩车,约会,还跟伊萨卡他们定期参加帮派事务。

自从跟他住在一起后,才知道他每天都有花时间做正经事,只是喜欢在外装作“我是个文盲,我对学业一窍不通”。猴子以前说过,哥几个该临时抱佛脚的时候该抱都得抱,别跟丹虎瞎混,他考试周能出去喝酒是因为他已经稳了,别人学他就得挂科。

听到孟惟说他爱装文盲的高论,丹虎笑了一下,“我以前混的是侯子诚的傻逼圈子跟伊萨卡的不良帮派,要让他们知道我每天都跟导师保持联系,老实写作业,跑代码,我面子往哪里放啊。”

她缩在被窝里,“装酷。”只露一双眼睛瞄他,暗中观察。

他在键盘上划来划去,点开一些新页面,“差不多吧。我得弄一个毕业证,回国找个公司打工会容易点,就这么过日子呗。放以前,我可能还不一定去打工,做点容易的事也能来钱。但是今后我们在一起过日子,不打工不行了。”

这话让孟惟心花怒放,埋进被子里打了几个滚,被子都被卷到她一个人身上。“以后”,“一起过日子”,这几个词让她兴奋得平静不下来。

转眼一看,他被子被扯掉,身上光溜得一丝遮掩物都没了,除了腿上放着的笔记本,他摇摇头,“这傻娘们儿。”

孟惟殷勤地把被子抱过去,不但让他盖,还狗腿子似的给他捶肩膀捏肩,“好好学,好好学,你以后就是咱家的顶梁柱。”

“这还差不多。”他又敲了一会儿,然后把笔记本放旁边,侧躺下,手肘撑在枕头上支着脑袋,瞧着孟惟,“回国后,过普普通通的生活,你同意吗?”

孟惟有些不懂,“那还能怎么不普通啊,你想上法治在线吗?”

“一线城市,我兴趣不大,在那儿买不了房。我没爹妈,你爹妈情况比较艰难,咱俩可能得去二线城市贷款买房。我找个程序员的工作不难,你呢,看情况,如果你不介意跟我过勒紧裤腰带还房贷的日子,我可以养你。”丹虎也不知道真心还是假意,脸上是一贯不正经的痞笑,说的却是非常贴近生活的内容。

孟惟愣了一下,他们中间陷入安静,丹虎就那么看着她,看她是不是被他的话吓住了,犹豫了。其实也没关系,他的综合实力就在那儿,没爹妈搭把手的小混混,她看不上也正常。

其实她在那一刻飞速思考的是,她能如何给还房贷这事儿出把力,“你别小瞧我,我能做的可多了,考个事业单位,剧院之类的,问题不大,就是钱特少,如果开个戏剧类艺考辅导班,赚得没准比你多,我还能做英文翻译,留学中介,我能做的,也太多了。你甭操心,以后买房我能出一半的钱。”

“你真想跟我一起过日子吗?”他拉过她的手,把玩她细葱似的手指尖,“我遵纪守法的话,能给的,就是这种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生活,咱俩组成一个双职工家庭,没准儿你还要搭地铁接孩子放学呢。”在国外留学的时光全都会成为幻梦一场,他们已经见过,接触过,这个时代物质上最好的一切,洋房豪车奢侈品,以及那种轻而易举的生活方式。而今后回到国内,跟了他,就要过升斗小民的日子了。

“你当我是什么落难公主吗,我家情况你也知道,我在这里活得快跟野狗差不多了,你没有家庭的帮助,咱俩正好,门当户对,谁也别嫌弃谁。”她说完后,心里忽然感到一阵酸软,因为她才想到,丹虎是没有家的人,他好像什么都没有,从美国到英国,那两个行李箱就是他全部家当了。

“我就想过这种普普通通的生活,咱俩组成一个家,有一套房子,未来还会有一个小孩子,一起坐地铁就坐地铁啊,我喜欢地铁,公交这种交通工具,环保,对地球有好处。”最后一句不是乱说,她真是个环保主义者。

“嗯,那行,你同意,那咱们就这么过吧。不过,你给我定的目标不高啊,搞得我一点压力都没有了,压力就是动力,懂吗。”他摸摸下巴上长出来的胡渣,思考一下,“你有什么特别想满足的物质需求吗?我会尽可能满足你。”

她一发散,就想得很远很远,眼神都飘渺起来了,“没有吧……咱俩都挺聪明的,小孩应该能继承咱俩优点,脑子好,我是不乐意送去上辅导班的,因为我不信哪个英语辅导老师水平比我高,你教教数学也没问题。我感觉现在人在小孩教育上投入过多不必要的钱,咱们这笔钱可以省了,送去踢足球不花什么钱吧。身体好比做题重要。”

丹虎被她逗得闷笑起来,不敢笑出声,拿被子蒙在脸上,怕笑了让她害臊,就不肯说了。提起房贷的事,其实也是开玩笑,他想侧面告诉她,我对你是认真的,就看你敢不敢了。结果她比自己还投入,连小孩的课外爱好都想到了。

“说实话,我没有什么特别强烈的物质需求。小时候跟着我妈过日子,我们租房子住,她靠出去走场子唱歌挣钱,赚到了,咱们吃大米饭,赚不到,就喝稀饭。形容起来,‘朝不保夕’这四个字可以形容我的童年。我那时候很想像别人家那样,有自家的房子,里头住的是不用太漂亮的妈妈,每天都回来的老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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