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穿着一件纯黑色的冲锋衣,倚在车前,只见他手里拿着烟盒,食指轻轻推开,从里面拿了支烟,衔在嘴里。
慢悠悠地低下了头,用打火机点燃香烟,猩红的火光临摹着他深邃冷硬的轮廓。
薄迟屹今天戴了眼镜,烟雾缭绕于镜片上,略显斯文优雅,吞云吐雾的过程中,不经意撩起眼皮,看见了朝他走来的小姑娘。
手指僵了下,烟头飘落的灰,不小心烫在指尖。
反应过来,他很迅速地拧灭了手里的烟。
初稚来到薄迟屹面前,柔声道:“屹哥哥,你有什么事就在这里说吧。”
薄迟屹漫不经心地眯着眼,“我饿了。”
“先去吃饭。”
闻言,初稚一顿,踌躇着,未动身。
见状,薄迟屹无奈道:“你是不是忘了还欠我顿饭呢?”
听到这儿,初稚才点头,“记得的……那走吧。”
她刚准备打开后座车门,薄迟屹立马摁住了她手。
“干什么呢?”他微抬下颌,“我没有给人当司机的癖好,坐前面去。”
“……”
初稚这才反应过来,薄迟屹今天是自己开车来的。
她顿了顿,随即来到副驾驶,坐好后,系上了安全带。
薄迟屹也上了车,坐在驾驶位,余光扫了初稚一眼,喉结轻轻滚动,“你有没有什么想吃的?”
初稚:“你决定就好。”
毕竟是她请客。
薄迟屹闻言,挑了挑眉,没说什么,单手转动方向盘,发动油门开了车。
初稚目光不自觉被方向盘上的那只手吸引了。
骨节清瘦而又修长,指甲修剪的很平整,白皙的指尖如同上等的玉。
不得不说,薄迟屹这双手是真好看。
手控的人看了,绝对是视觉盛宴。
恰好,初稚就是一个极度手控的人。
好想,摸一下。
手有点痒痒,心也有点痒痒。
最后怕自己失控,连忙将视线挪开,看向窗外。
——
薄迟屹是个很会挑地方的人。
这次他挑的是网上口碑不错的粤菜馆,依旧在京市寸土寸金的cbd。
这里是城市的中心,遍布五星级餐厅,一碗普通的面都能卖到上百块。
初稚还没进饭店,就隐约感觉到肉疼。
但想到薄迟屹又是帮自己忙,又是送自己礼物的……
她也觉得有必要让自己出出血了!
于是在餐厅一坐下,初稚便大方的递给了他菜单,“屹哥哥,想吃什么随便点,不用跟我客气。”
薄迟屹轻笑地接过菜单,“本来也没打算客气。”
他简单的点了几样粤菜。
白切鸡、清蒸鱼、蜜汁叉烧。
说来也巧,这几样菜初稚也挺喜欢,他们口味很相近。
因为就两个人,点太多也吃不完,所以最后她只点了一份玉米排骨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