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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节(第3页)

易思龄猛地低下头,把脸埋进热水中。

在书房闹了一场过后,易思龄真的静心练起字来,她内心有一种不征服就不罢休的劲,不论是当初要征服摩托车,征服台球,征服小小的飞镖镞,征服不听话的马,征服星顶,征服福娃娃,还是征服他,都一样。

她对于感兴趣的事是一定要做好的,书法这种高深莫测的东西,她不说能写到游刃有余,至少得把这贴千字文练个六七分。

每晚睡觉之前练一个小时,她坚持了大半个月,写字途中也不来捉弄他,就是很认真地练,只是遇到不会的,才来问他。

她不缠不闹,谢浔之虽然有点小小的失落,但更多还很欣慰,他有时在一旁陪她练,有时坐在不远处的沙发上看书。

他们每天都有一个小时独处却共处的温馨时间。

“写得很好了。横很有韵味,收尾灵动。”谢浔之不是一个喜欢把表扬说出口的人,但对于易思龄,他不吝啬表扬。

“不止我的名字,你的名字我也写得很好了。”易思龄炫耀地告诉他。

“那你写给我看。”谢浔之含笑,替她铺了一张新的纸,把镇纸压上去。

易思龄握着紫翡毛笔,很认真地写下两个字——

之之。

谢浔之的笑容顿时多了复杂,“是谢浔之,老婆…”

易思龄邪门歪理上线:“谢和浔这两个字太复杂了,我还没有练,只练了之。”

谢浔之维持微笑:“思和龄也很复杂,昭也不赖,你天天练。”

易思龄不和他多说,在那张写了之之的纸上盖上她的专属印章,盖了两三个。

然后拿起来,得意地送给谢浔之,“送给你了,我的墨宝很值钱的。”

谢浔之保持微笑,平静地收下这份值钱的墨宝。隔天,易思龄在卧室里发现了这幅字已经被装裱好,挂在墙上。

那“之之”二字很大,显眼包似的。

右下方,他提了一行小字:吾妻昭昭惠赠。

——

易思龄怀孕期间,梁咏雯平均一个月飞两次京城,每次在谢园住四五天,时间几乎是掰碎了,两地一边一半。

有梁咏雯在的时候,易思龄总是特别老实,吃补剂也不让人提醒,很乖地每日两次,也不会在吃饭的时候挑食,非要吃一块裹酱油和山葵酱的冰鲜金枪鱼。

这种妥妥的血脉压制也只有母亲对女儿才奏效,父亲都不行,易思龄不怕易坤山。

谢浔之诚恳地希望梁咏雯每次能多留几日。

当然,易思龄黏梁咏雯比黏易坤山要多,她一想到易坤山那两任前女友还时不时活跃在娱乐圈,今天参加电影颁奖,明天走个戛纳红毯,她就不太想和易坤山说话。

“妈咪,你投资的这部电影都入围戛纳主竞赛单元了,为什么不跟着去走红毯?是怕和那什么丽打照面吗。她怎么比得过你,你戴那套三亿的紫钻!保证艳压群芳。”

梁咏雯笑着摸摸女儿的脸,“我不在意这个,宝贝。人生很长,不要看来路,要多看前路。”

“再说我不去戛纳是为了谁,你不知道吗。”

易思龄“啊”了声,好吧,不去是为了陪她。

她找补:“走戛纳红毯也没什么意思,扎堆的人,闪光灯要把眼睛照瞎。明天你陪我去拍封面吧,拍完还有专访。掌镜的是lulu,你不是喜欢她的风格?”

“你拍封面不应该带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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