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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第1页)

一群人苦不堪言,莫聆风一咬牙,对着其中一匹青马的马屁股狠命一抽,那青马吃痛,顺着道路骤然向前奔去。

马群中多是这样好胜的青马,一见其中一匹马领了头,全都昂头嘶叫,扬蹄追去。

莫聆风也用力一夹马腹:“驾!”

她骑术好,夹在马群之中还能一骑绝尘,除了殷南常年在马场追逐莫聆风,还能追随在莫聆风左右,其余人奋起直追,也只能是吃灰。

马群浩浩荡荡,尥着蹶子跑的几乎发疯,有马绊倒在地,马群也不知避让,直踏成一滩软肉,从天亮直跑到晌午,马慢了下来。

在马群之中的莫聆风也紧跟着勒紧缰绳,在马背上慢慢喘气,喉咙里好似一把火烧,解下水囊喝了几口,眼看马群温顺,不再撒野,就让游牧卿领着人四面八方的赶,将马一路赶回三川寨中去。

今日天好,没有风沙,三川寨中弓箭手站在堡头上,远远就见到马群向寨中过来,连忙去传报,等再走近一些,他们就看到了马上的莫聆风。

莫聆风人小,但是打眼,脖子上的金项圈让日光一照,立刻像是融化了一般耀目,再走近些,就能看到每个士兵的马上都挂着人头。

“是金虏!他们杀了金虏!一、二。。。。。。好几十个!”

“他们缴获了马群!”

“还有羊群!”

本是一派寂静的三川寨顿时一片哗然。

五名指挥使拥着种家庆站在寨门前,就见马上精悍士兵将人头解下,堆至一起,满面都是得色,只游牧卿双手空空,十分尴尬。

“好!”种家庆大喜过望,出了半口鸟气,伸手一指还立在沙地中的木杆,“给老子挂上去!叫那些狗娘养的看看,敢杀咱们的人,咱们就百倍的杀还!”

他又看那些良马,令后营中人立刻前去相帮,想办法安置到寨子后头去,不要走了一匹,这等良马,于战时就是无价之宝。

莫聆风翻身下马,岔开两条腿,龇牙咧嘴地走上石阶——骑的太快,大腿内侧两块嫩肉全都磨破了。

她一路走到种家庆身前,仰着脑袋道:“种将军,您答应我的话,可别忘了。”

种家庆心情很好,笑哈哈的:“忘不了!不过割人头,不能只割壮年男子,得向金虏学,一网打尽,否则留下活口,后患无穷!”

莫聆风深以为然,点了点头。

种家庆抬起巴掌,想去拍拍莫聆风肩膀,然而低头一看,莫聆风人小个子小,他这一巴掌下去,恐怕会将莫聆风直接拍碎,便收了巴掌,别出心裁的夸赞她:“你这小不点儿,收获倒是不小啊!”

莫聆风因为确实没怎么长个,无从反驳,只能老气横秋地板着一张小脸,以示自己毫不在意,一瘸一拐的想进马房去休息,然而马房已经没了他们的栖身之处。

好在冯范已经得知这一队强兵要归入自己营中,笑的满脸都是嘴,扒拉出了最好的地方,让莫聆风等人住了进去。

莫聆风独自占据一间屋子,迈过门槛,见有门有窗,还有桌椅,就很满意,一屁股坐了下去,脱力地靠在椅背上,闭眼仰头,伸直两条腿,等着吃羊肉,同时暗想:“我怎么不长?”

她长的很慢,一直到元章二十五年——她十三岁时,才真正开始长高,而且长的很快,几乎是每个月都在变化,衣裳一个月一换,膝盖、大腿、腰背上的皮肤都像是要被抻开,还时常感到骨头疼痛。

她忽然就从一个单薄稚气的小女孩,蹿成了一个纤细美丽的小姑娘。

然而在殷南、游牧卿等人眼中,莫聆风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因为她没有长出鼓鼓囊囊的胸脯和屁股,在一群大汉中,还是个小鸡崽子似的存在。

而且三川寨战役时,她是都头,到了如今,还是都头,当真是毫无变化。

第112章归家

元章二十五年四月初五,莫聆风式假,从高平寨吊桥过河,穿过马场回城。

寅时末刻,天色是将明未明的碧玉石颜色,逐渐氤氲开来,马场上的绿草在暖风中起伏,野生荞麦打着花苞,点点粉红粉白,连绵不断。

打草捡拾马粪的人散落在马场上,又十分突兀地穿插着许多士兵,莫聆风带着殷南打马而过,刚过养马苑,就见城门附近车、马俱全,站着许多人,打头之人是莫千澜和赵世恒,身后是殷北,再往后是莫府一众随从护卫。

莫聆风一眼就看见了莫千澜。

风都暖了,莫千澜却还是穿的厚,里面团领长衫,外面套着件鹤氅,头上戴顶朝天幞头,收手拢在袖中,正是个翘首以盼的模样,远远看见了莫聆风,立刻喜笑颜开,往前迎了上去。

莫聆风滚鞍下马,扑进莫千澜怀里,用力在他身上一嗅:“哥哥!”

“哎,”莫千澜有些支撑不住,往后仰了一仰,“阿尨,重了。”

他勒紧双臂,用力抱了抱莫聆风,赵世恒站在一旁,也很想念这个女儿一样的姑娘,见两人搂的密不透风,没有自己上手的余地,不得不伸手将二人撕扯开来,同时从袖袋里摸出来一块花生酥,塞进莫聆风手里:“回来了好。”

“赵伯伯,我好想你,”莫聆风将花生酥塞进嘴里,亲亲热热地挽住赵世恒胳膊,“伯伯,我给你带了好吃的。”

莫千澜见殷南手里拎着两个大包袱,就笑道:“没有给我带?”

莫聆风的眼睛立刻就黏在了莫千澜身上:“也带了,给伯伯带的风干羊肉,给哥哥带了一壶野蜂蜜。”

殷北眉开眼笑的从殷南手中接过包袱,又让人上前牵马,见殷南黑不溜秋的,心里直犯嘀咕——莫聆风一点没黑,是不是全黑殷南一个人身上了。

“好,”莫千澜抚平莫聆风衣襟上的褶皱,又拢了拢她鬓边碎发,“回家。”

他从赵世恒胳膊上夺回莫聆风的右手,紧紧攥在手中:“你骑马回去。”

赵世恒挑眉:“节度使好大的官威,使唤我这个瘸子骑马。”

“你难道是今天才瘸的?”莫千澜不管他,带着莫聆风上了马车。

莫聆风坐稳当了,听到外面传来卖饼的叫声,分明就是邬瑾,当即乐的一咧嘴:“是邬瑾!”

她去撩车帘,想要叫住邬瑾,马车却是一个晃荡,已经奔跑起来,于是莫聆风只看到邬瑾一个背影。

春风吹动邬瑾身上的短褐,他挑着两个箩筐,立在绿草中,云青青,水澹澹,越发显得他挺拔俊秀,清冽温和。

她想出声时,马车已经赶的飞快,进入城中,往宽阔街道上奔向莫府。

莫千澜一直握着莫聆风的手,感觉她那手腕是异常的瘦——并非瘦弱,而是浑身上下的肉都伸开拉长,薄薄地附在骨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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