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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棋逢对手(第1页)

三天之后,秦锋、薛瑾瑜一行人离开神木堡,返回榆林城报捷去了。

本以为能弄到一二十万两银子就不错了,没想到一下子弄了四十三万两,还是不用还的那一种,总督—杨鹤喜出望外,大大夸奖了秦锋一番。

当然了,如此大功,光夸奖几句可不行,还得兑现之前的承诺,让秦锋负责组建一支新军,这件事上却出了问题。

组建新军,非同小可,纵然杨鹤身为三边总督,也得跟榆林镇的高层将领们商议一下才行。

对于组建新军,以总兵—姜让为的将领们举双手赞成,因为多组建一支军队,就能多领一份军饷,他们就能多贪污一点银子,自然是极力赞成了。

可让秦锋负责组建新军,却遭到了姜让等人的坚决反对,理由是:秦锋只是一名百户,官职卑微、年纪又轻,难以担当重任!

不仅如此,姜让还极力推荐一个人,负责组建新军之事,就是自己的儿子。

别误会,不是那位银枪小霸王—姜申旭。

那种干啥啥不行,只知道吃喝玩乐、欺负小寡妇的大草包,根本就拿不出手。

姜让推荐的是自己的螟蛉义子:榆林镇-游击将军-雷大鹏!

总督—杨鹤有心栽培秦锋,扶植一股自己的亲信力量,以制衡那些拥兵自重的将领们,自然是不肯让步了。

于是乎,一个总督、一个总兵,为此事明争暗斗了好几轮,终于达成了一个协议:军队当中,强者为尊,干脆让秦锋和雷大鹏当众比试一番,谁赢了,谁就负责组建新军之事!

面对挑战,秦锋当然不怕了,当即答应下来。

话又说回来了,不怕归不怕,可也不能鲁莽行事,必须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于是乎,秦锋四处收集对手的信息,很快有了结果:

雷大鹏,二十六岁,榆林左卫—征西千户所—三兴堡人氏,家境贫寒,八岁丧父、十岁丧母,没有兄弟姐妹,全靠着堡内的军户们轮流接济、吃着百家饭长大的。

长大之后,雷大鹏身材魁梧,力大无穷,更学到了一身好武艺,拳术、箭术、骑术皆精,善用一口六合大刀,重八八六十四斤,持之在手,舞动如飞!

天启二年,有一队蒙古斥候偷偷潜入榆林左卫地区,刺探情报,恰好遇到了外出打猎的雷大鹏。

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雷大鹏单人匹马,就凭着一副弓箭、一口大刀,连杀二十七名蒙古斥候,而自己毫无伤,经此一战,雷大鹏名声大震,响彻榆林三卫!

军中高层将领,素有收养义子、以为羽翼的习惯。

雷大鹏的刚烈勇猛,吸引了总兵—姜让的注意,于是施以恩惠,收为螟蛉义子,屡屡提拔,让他当上了游击将军!

虽然成了义父义子,可二人的性格、行事作风完全不一样。

姜让贪财好色、阴险狡猾,惯于用毒计暗中伤人,是出了名的九尾狐狸!

雷大鹏则是性格豪爽、仗义疏财,善于结交朋友,而且从不出入烟花柳巷之地,也没有别的恶*****十分捡点。

前些日子,雷大鹏带人到边境巡逻去了,故而一直没有露面,直到几天之前才回到榆林城中。

……

“明珠暗投,误入歧途,真是可惜了啊!”看完资料之后,秦锋点了点头,又叹息的摇了摇头。

这个雷大鹏,忠诚勇猛、光明磊落,堪称是军人之中的典范!

可惜这样一条好汉子,竟然当了姜让的干儿子,这就好比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不慎掉进了大粪坑里,真是太糟蹋东西了。

叹息过后,就是兴奋,这次遇到厉害对手了,自己必须好好准备,全力以赴才行,这次组建新军的机会,自己绝不能让给别人!

……

与此同时,秦、雷二人要比试高低的消息,迅在榆林城内传播开了,大街小巷,议论纷纷。

议论的结果是,九成九的人认为肯定是雷大鹏获胜,公认的榆林镇第一猛将,又岂会输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子呢?

这件事情,很快传到了秦锋的耳朵中。

秦锋非但不生气,还高兴的手舞足蹈,而后把薛瑾瑜拉进了小黑屋中,嘀嘀咕咕了一番。

没过两天,有一位‘无名氏’大富商在榆林城内开出了盘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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