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不用,”伯莎摇头,“这种事不值得避讳。”
没过多久,教堂门口就传来了杰克·道金斯的声音:“女士,我把人带来啦!”
两位女士纷纷回头,出乎意料伯莎的是,少年杰克带来的是一名穿戴齐整的年轻人。
杰克·道金斯是个小偷惯犯,他能找来什么人?伯莎让他找人,就默认了他
会找来一个穷困潦倒的街头混混,情况最好也就是一名码头工人。
然而走进来的青年,看上去二十出头的年纪,身材瘦削、脊背挺拔,走路的姿态全然不像是个在社会底层挣扎的人。单看帽子下面的半张脸,就能看出他长得相当俊俏。
他穿得不错,但身上那件敞开扣子的浅驼色大衣格外显眼。要知道在十九世纪的伦敦,绅士们倾向于黑色或者深蓝的外套颜色,这样会让他们看起来更为沉稳有气质。
这么明亮的颜色,还不系好扣子,在当下容易给人留下轻浮的印象,但从二十一世纪来的伯莎却觉得他还挺时髦的。
简·爱小姐瞥见青年的身影便低下了头,显然她还不习惯于男性()交流。
青年走进教堂,先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然后礼貌地摘下帽子,看向伯莎和简·爱。
“请问你们谁是伯莎女士?”青年问。
“我是。”
“伯莎女士,”青年低着头开口,“是你要逮不着找人办事?”
“逮不着?”
“啊,就是杰克·道金斯。”
说着青年转身,伯莎和简顺着他的示意看过去,男孩杰克兴高采烈地站在教堂门口挥了挥手。
这外号有意思,伯莎一勾嘴角:“是我。你抬起头来说话。”
青年这才抬起头。
视线相抵,伯莎首先看到的是青年浅得仿佛玻璃般的蓝眼睛。
一双蓝眼生在棱角分明的面庞之上,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有股冷淡疏离的气质。
再加上驼色外套……伯莎首先对他的感觉就是:是个机灵且有个性的青年。
就是这么穿衣打扮,让伯莎一时间无法确定他究竟是做什么的。
“你是天主教徒?”伯莎问。
青年一怔:“你怎么知道的?”
伯莎:“只有天主教徒在走进教堂时,才会在胸前划十字。”
青年:“……你可真是明察秋毫,女士。”
伯莎:“介绍介绍你自己吧,你叫什么?”
“托马斯,托马斯·泰晤士。”
“你姓泰晤士,所以你是地地道道的伦敦人了。”
“我不是。”
托马斯失笑出声:“只是当年我的母亲将我丢在了泰晤士河边,被修道院的修女捡去。事实上我是爱尔兰人,修女说当年我的襁褓中留着我的名字叫提尔纳。她觉得这名字不好,就给我换了名字。”
提尔纳,一个相当标准的爱尔兰人名了。
怪不得是天主教徒①呢。
并非修女多事,而是在十九世纪的英国,爱尔兰人向来是贫穷、叛()变和混乱的代名词。改成寻常人名反倒有助于托马斯·泰晤士融入社会。
“原来如此。”
伯莎侧了侧头,饶有兴趣道:“这么巧,其实我的本名也不是伯莎,我叫安托内瓦特②。只是我的母亲为了讨好父亲,才给我换了一个这么英国的名字。”
托马斯沉吟片刻,他的面孔流露出几分恰到好处的好奇:“所以……女士你来自于外国家族。”
伯莎知道他是在试探自己
的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