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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1页)

由于黎氏将军府一时落魄,银餐具眼下都不知所踪。

昨天黎锦见到的餐具,都是粗瓷碗、陶碗和竹筷。

竹筷旧得都有些发黑了,这她倒不在乎,她自己随身带着一套银餐具,用银筷银匙就行了。

虽然会想到这样困难时自己还要搞特殊化有些愧疚,但就算不这么做,对别人也没什么好处,反而只能让喜洁的黎锦本人分外为难。

黎锦昨天注意到,大杂院的人使用的瓷碗陶碗都有些缺损的迹象,这就是该解决的问题了。

就算她自己不用,也不应当眼看着别人用这样的瓷碗陶碗。一来不卫生,二来也不安全,吃饭时容易划伤嘴唇,洗碗时也容易划破手指。

相比银制餐具,瓷碗竹筷一类的餐具确实不好用,还是应当用金属材质的餐具,买了就近乎可以用一辈子。

现在她手头虽然有了些闲钱,银制餐具依然是买不起的遥远梦想。而铜铝制成的餐具,黎锦过去读书的时候,看到记载说有毒,也不愿意购买。

再走一段距离,果真见到了之前那家提到的大铁匠铺,黎锦有些忐忑地走了进去。

进来这家铁匠铺的时候,黎锦并不确切知道自己想要的那种东西,能不能在这里买到。但总要试试看,打听后知道确实没有,也比不知道而没法死了心强得多。

这家铁匠铺,比上一家房子宽敞得多了。

但与上一家相仿,也并不是进来就是拉风箱打铁、炽热喧哗的架势,前面的屋子里就摆着用于出卖的各种金属物件,有两个人坐在长凳上预备随时招呼客人。

黎锦一进来,其中一个人便道:“姐姐,来买些什么?”

他叫黎锦“姐姐”,倒不是这人年纪比黎锦幼小的关系。

只是因为大夏有些市井之人,见到平民年轻女子,便呼之为“姐姐”,盖有赞其青春朝气之意。黎锦听了虽觉得怪,听多了倒也勉强能够习惯。

黎锦问道:“你们这里可有镀银的铁碗铁筷么?”

那人道:“只有铁碗,没有铁筷。也没有镀银的家什。”

黎锦问道:“我若真心想要,能定做么?”

那人想了想道:“姐姐若是真心想要,自然是可以定做的。就怕你定做完了又不满意,两家都徒增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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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道:“不会的。做人都要守诺。一切定做细节,我们多商量些便是了。”

于是,两人便开始半是商量半是争竞地讨论起了定做的细节。

此后,黎锦与此人的讨论,十分冗长费时,但终究是商量清楚了。

黎锦定制了二十个镀银铁碗,每个十五文钱。

又有五个镀银铁盘,每个十二文钱。

镀银筷子二十双,每双八文钱。

或许还有些东西黎锦一时没能考虑到,但她现在定做的餐具就是这些了。

这些东西,因为是定做的,都是先交一半定钱,预防人定做了又不肯回来取,害得铁匠铺子因此吃亏等等。所以定钱就要先付。

黎锦本以为自己的要求,十之八九不能满足,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进来问问而已。没想到一打听就解决了。这么看来,她也算是运气不错。

她今天耗费时间最多的也就是这里了,比叫卖的时间还要长得多。

争论讲价了许久,黎锦想起来都心烦意乱。虽然有些焦躁,但想起事情到底是解决了,依然还是很欢喜的。

在这家定制东西的时候,黎锦看到他们有个像账本的本子。

黎锦交了定金之后,他们便用本子记了日期、时间、买主、物件、形状尺寸的要求、定金多少、总价多少等等,最后让黎锦签下名字,他们又用印章盖了个印花,作为证据。

最后,铁匠铺主人又手写了一份收据给黎锦,内容与那像账本的本子上写的内容看来没什么区别,同样盖了个印花,递给黎锦。

黎锦道:“这便是完成了么?我什么时候来找你们拿货?”

店家道:“七日之内,必定完成。再过七天,你拿着这收据来找我们便可。”

黎锦道:“既是这样,我便先走了。”

黎锦出来后,对阿诚道:“今天的事情都办完了,我们先回去吧。”

“阿诚知道了。”阿诚听了微微点头,推着小推车便走在了黎锦的一边。

黎锦道:“其实你走在我前面也可以的,我不在乎。早点回家才是正事。”

阿诚听了也没移动,只是摇了摇头。

他好像从不来都走在黎锦的前面,多数时间,阿诚走在黎锦后面,偶尔、比如今天,则是走在黎锦身边。

这虽然是他对黎锦的尊重,但反而让黎锦多少有些过意不去。

黎锦过去确实是收留了流民阿诚,但也不过是收留而已。他从来不是自家的奴仆,身家性命并不真正属于黎锦。

阿诚虽然是黎锦的随从,但黎锦并不完全将他当作自己的下属。阿诚是黎锦的随从,不过是因为她需要在收留他的时候给阿诚一个身份罢了。

在黎锦的心中,阿诚本来就是随时都有权利离开的自由之人。如果他有条件到更好的地方就职,黎锦也是会真心祝福他前程锦绣的。

虽然阿诚若是离开了自己的话,黎锦应该会感到寂寞,但这份别离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她不能为了自己的自私,不让阿诚有前程。

黎锦本来就有个叫黎秀的弟弟,据父亲说出仕去了,回家时姐弟俩未能相见,实在可惜。

五年过去了,她也不知黎秀现在生得是什么模样,实在感到颇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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