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贵盯着潇洒吞云吐雾的来宝,犹豫再三跟同伴道:“走吧,换个地方。”
丁传贵转身就走,同伴跟了上来,一脸懵:“怎么好好的说走就走,这可是当地最火的酒吧,不来这里玩就等于没来过本市啊!”
丁传贵不说话,只烦躁地揉了把头发,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了何川那双没有生机的眼睛,疾走的脚步骤停,同伴差点撞上丁传贵的后背。
“我操!怎么又停了!”哥们埋怨道。
丁传贵在原地站了一会,手机在指尖不停被摩擦,过一会终于咬牙下定决心,又返了回去,拍了一张不算清晰的照片发给何川。
“这次是真的可以走了。”丁传贵收起手机,一脸落寞地看着哥们,“这个地方俺不喜欢,门口站着抽烟那个男人,俺看着更烦!”
哥们朝酒吧门口看去,恍然大悟:“好他妈帅一男的!看着是挺他妈让人烦的!”
丁传贵哥们看着门口男人掐灭了烟,转身进了酒吧。
“脸色太丧!跟谁他妈他抢了他老婆一样!”哥们评价道。
***
何川庆幸自己三年前曾在‘欲动’酒吧打过工,他一眼便认出了照片上的地址,随即连夜出发,去了镇上的小车站,搭上凌晨第一班车去到市区,辗转巴士、高铁经过好几个小时的折腾,终于站到了‘欲动’酒吧的门口。
酒吧的招牌翻新过,但建筑外表面和三年前一样。
何川忐忑不安,不知道来宝是不是还会再来到这,他接到丁传贵照片的时候,立刻给丁传贵回拨了电话,希望丁传贵可以盯住来宝,但一向听他话的丁传贵这次竟然拒绝了他的请求。
“小川,俺能做的都已经做了,剩下的,俺管不了,也不想管,可如果他……他真的是个骗子的话,你就忘了他,回来踏踏实实地过你自己的日子吧。”
丁传贵挂了电话,关了机,任何川怎样都无法再联系上他。
何川心情急迫,甚至连一件行李都没有带,只带了手机和身份证便出发来到一千多公里外的这座城市。
进到酒吧,误打误撞遇到一个叫雷鸣的人把他带到会员制房间,在那里他终于见到了这段时间让他日思夜想的那个人。
可是那个人好像变了……
他顶着来宝的那张脸庞,但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神情、眼神却分明是另外一个人。
一个冷漠的陌生人。
他们叫他霍珩,霍二少。
可是在一个多月前,他明明叫来宝,明明每夜都会抱着他的小川哥哥入睡,明明情动的时候是那么的热情和专注。
可现在,他却冷得像一块冰铁,让人望而生畏。
他不仅忘记了何川,还任由雷鸣把何川带走。
何川绝望地挣扎哭泣,害怕得浑身发抖,他心灰意冷之际,那个叫霍珩的人又出现了。
霍珩打发走了雷鸣后暴躁地亲吻了何川。
何川终于敢确定,霍珩就是来宝。
他分明什么都记得!
于是他生气伤心地质问着霍珩的行径,可霍珩的回答字字锥心。
“你觉得我为什么要这么对你?”
“我离开,是因为我恢复了记忆。”
“我没联系你,是因为我觉得你对我不重要。”
“我说不认识你,是因为我不想和你再有任何瓜葛。”
“我这么说,你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