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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方应琢正坐在下铺写日记。这年头用纸笔写东西的人已经不多见,方应琢还要更老派,他用钢笔,尖锐锋利的笔尖划过纸面,发出悦耳的沙沙声。

我大致辨认出他的字体,棱角分明,笔画险峻,像瘦金,为了方便日常书写做了些改动,很美观。

正经人谁写日记啊?我不禁想。

但我又想到方应琢说过,就连他的卧室里都有监控,也许写日记正是为数不多的用来宣泄情绪的方式。

我与方应琢刚好相反,我从来不用纸笔记录关于自己的事情。在社交平台上,一个人发布一则讯息,只需要点击一下删除键就可以抹去,而销毁纸制品就要费事的多,撕碎、烧尽,这样倒也罢了,如果落在了其他人手里,那和当众衤果奔有什么区别?

我对展露内心有种本能的抗拒。

不过人生总有例外。读高中的时候,我有过一个笔友,记不得写了多少手写信。当时有这样一个活动,高校大学生给山区孩子寄信,我们以班级为单位,每个人都收到了一封信,书信那端的人来自不同学校,而我刚好随机匹配到了那个人。

我们不知道彼此的本名,互相寄信用笔名交流,对方叫非北,而我叫逐青。甚至我连非北的性别都不知道,但毋庸置疑的是,非北是我遇见过最投缘的人,让我发现原来聊天也可以变得很美妙,下笔与对方交谈这件事也变成了某种乌托邦。

绝大多数人写手写信只是图个新鲜,互相来往一两封之后就杳无音信,只有我和非北坚持了下来。

那段时间里,我不敢让秦志勇知道这件事,怕他耍酒疯把我的信全部撕碎,所以我将收信地址改成了七月旅馆。

每当红姐收到来信,她会转告我,我就去旅馆的空房间里写回信,装好,再拜托红姐寄回去。

可惜我们之间的结局并不好,连带着令我对使用纸笔记录也深恶痛绝。

不仅如此,我对方应琢的厌恶有一部分也是对非北的恨屋及乌。

非北与方应琢同校,也是首都人,故而初次见到方应琢时,我便不由自主地想到对方。

也许我把对非北不可名状的谴责一并投射到了方应琢身上。

这样不客观,但我没办法控制。

一边这样想着,我再次看向方应琢的字——他们的笔迹完全不同。方应琢字敛,非北则锋芒毕露。二者差别很大,但都比我这狗爬一样的字好看就是了。

我不由得在心里哂笑了自己一声,家在首都的r大学生没有一千也有五百,我又怎么能仅靠这一信息断定方应琢是不是非北,更何况他们的字迹也不一样。

方应琢写得很认真,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另一个人观察。我用手撑着下巴,视线落在方应琢的后颈处。方应琢垂着头,清晰可见一节一节凸起的颈椎骨,头发散在脖颈两旁,发梢或许还残留着洗发水的味道。

房间里灯光昏黄,只听得见写字的声音。

然而,一声消息提示音打破了这份静谧,方应琢的思绪骤然被打断,笔尖墨水在纸面上划下一道不和谐的黑色痕迹。

方应琢拿起手机,打开微信页面。他把手机字体设置得很大,偏偏我从小到大就没近视过,白底黑字,把那条突兀的消息看得一清二楚。

[唐皓源:方应琢,既然你也喜欢男人,为什么就不能试着接受我?]

什么?

我维持不住方才的镇定,下意识地换了个姿势掩盖撞破别人秘密的局促,结果连带着上下铺都摇晃了一下,发出一声刺耳的声音。

嘎吱——

我顿时心里一惊。方应琢当然也听见了上铺传来的响动,向头顶上方看去,在这之前,我赶紧倒在床铺上,发挥出毕生演技,佯装只是睡觉时翻了个身。

方应琢那么单纯,不知道会不会怀疑。

我闭着眼睛,一只手却紧紧攥住了旁边的被子,脑子被看到的那句话牢牢占据。

……方应琢喜欢男人?

在信息闭塞、思想封建的山区,同|性|恋是个太过惊世骇俗的概念,与精神疾病划等号。我虽然不至于如此,但是对于这类群体也没有半分好感,反而极其厌恶。

一想到刚才还帮他涂药膏,我就泛起一阵强烈的恶心。

中|guo人的想象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想到同|性|恋,就想到两个构造一模一样的身体相互纟丩缠,实在令人作呕。

直至深更半夜,我却迟迟无法入睡。我的心脏狂跳起来,一边对这一秘密感到难以言喻的震惊与嫌恶,一边又难以自控地感到了一股异样的、扭曲的窃喜。

我想,我终于发现了方应琢的缺点。

这一发现不亚于无双美玉出现裂缝,传世丹青溅上墨汁,珍馐美馔落上苍蝇。

看起来那样完美的方应琢……竟然是个喜欢男人的变态。

作者有话说

兄弟就是兄弟呀。。。兄弟是不可以变成妻子的,变成妻子了你就再也不能坦率地拍拍兄弟的肩膀再和他一起仗剑走天涯了。。如果变成妻子了你们就只能在夜晚一起缩在被子里再钻进浴望与爱的温床了。。所以兄弟只能是妻子。。哦不。。。我是说。。所以妻子只能是兄弟。。抱歉。。我是说。。兄弟。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直到深黑的夜幕渐渐析出亮光,我才勉强睡着。

然而这一觉睡得很不踏实。

得益于今晚这个惊世骇俗的发现,这一宿我没再梦到秦志勇。取而代之的却是另一个缠绕我多年的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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