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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第1页)

【那必须的。】刘彻第一个响应,【香火祭祀什么的,到底隔了一层,哪里有亲身体验来得香?】

【你的伤怎么样了?】

出乎意料的,问这话的是气度最沉凝的嬴政。

鹿鸣几乎有些受宠若惊,忙道:【已经不怎么疼了。】

【有些事指挥别人去做就行了,凡事亲力亲为,反而是愚钝。】

【嗯嗯,我知道了。】

她乖巧地应声,招呼人过来,取了一篮子玉米土豆和番薯,兴致勃勃地指挥厨娘,做了一桌美食。

毛众和单良带着县丞主簿捕头过来的时候,正好赶上这一顿前所未有的大餐。

刚蒸出来的番薯一掀盖子,香飘十里,绵软香甜,入口即化,根本不用咀嚼,抿一口在舌尖尝尝,满腹都是甜蜜软糯的香气。

土豆更妙,怎么做都好吃。土豆泥洒一点点盐末调味,香滑细腻,非常管饱,很适合要干农活的普通人家。

若是加上肉炖煮,红烧肉炖土豆的香气,能把天上飞的鸟儿都吸引住,没有一个吃了不赞不绝口的。

土豆炖得极为软烂,浸满了汤汁和肉香,和五花肉彼此成就,香气浓烈扑鼻,浇在米饭上能多吃两碗。

玉米磨成粉,下了一大锅稀饭,加了两个番薯进去,于是连稀饭都是回味无穷的甜香。窝窝头在后世都算粗粮的,但金黄喷香的样子,只要碰一碰,就连手指上都会留下玉米的香味。

最受空间里几位喜爱的是炸薯条,他们每样菜尝了两口,最后吃得最多的就是炸得外酥里嫩的薯条,看起来焦香酥脆,内里却又软软糯糯的,口感非常神奇。

毛众吃得风卷残云,连盘底的汤汁,都拿馒头蘸了个精光,把盘子舔得发亮,然后偷偷摸摸留了包薯条没舍得吃,带回家给弟弟妹妹。

不只是他这样,其他人也忘了要在鹿鸣这个上官面前维持体面,大口大口地啃着烤玉米,一粒都舍不得浪费,不小心掉到桌上的都捡起来吃得干干净净。

还好是分餐制,每人一份,不然怕不是得打起来。

新种子的科普和宣传,第一阶段取得圆满成功。接下来就是开辟试验田,让优秀的种子在农田里遍地开花,等春风、太阳、雨露和河水一起见证丰收的硕果了。

处理好这件迫在眉睫的事,鹿鸣回了一趟九江城,本想带上姜三娘,她却说等考上了再去吧,省得撞上自家人尴尬。

——撞上未婚夫一家,更尴尬。

姜三娘没有提到这个,鹿鸣也心里明白,顿觉之前考虑不周。

“祝姐姐好运,一举夺魁。”

“承你吉言。”

鹿鸣高高兴兴地骑马回家,一路上的好心情都在家门口戛然而止。

鹿冲之早早地等着她,给她通风报信:“出大事了。白马书院的山长,誉满天下的明德公,来家里兴师问罪来了。”

“啊?问的什么罪?”

“还不是你这个科举考试,居然说不限男女,连商人和贱籍都能考……这,这外面物议纷纷,学子们义愤填膺,闹得不可开交。山长亲自登门,专门等着斥责你呢。”

“让女子考个试就紧张成这样?那要是让女子当官上朝、封王拜将,他是不是得气死?”

【一个两个的属于特例,大家都知道是特例,动摇不了己身的利益。但是数量一旦多起来,成了惯例,考场和官场上一半都是女子的话,那当然会有很多人反对。】刘彻分析道,【他们是怕成为惯例,所以这个口子绝不能开。】

鹿鸣冷笑,正要进门和那德高望重的校长老头理论理论,李世民却建议道:【你要不换个女装,保证事半功倍,能把这老头给气死。】

【好主意!】刘彻鼓掌,【建议让我来,我可擅长气人了。】

【还是让始皇来吧,他对老头有特攻。】

【?】嬴政刚转向他,耳边就响起了刘彻的聒噪,【他又不会吵架,到时候骂不过那老头咋办?难道让你去打?人家一大把年纪了,别死鹿家,这可八张嘴都说不清了。】

【这是什么话?我又不是只会打架。】

【可不是嘛,你还会哭,等会吵不过,哭给这白胡子老头看,呜呜呜……】

【胡说什么?谁只会哭了?】李世民撸起袖子。

【除了你还能是谁?说归说闹归闹,可不许动手啊……】

【我不动手,我动脚!】

【嘿,打不着,略略略……】

【好吵,我去。】嬴政听得头疼,不耐烦地打断了他们的小学鸡吵架,和鹿鸣知会了一声,上了她的身。

刘彻偷偷向李世民挤了一下眼睛,用口型道:【还得是你啊,如果只有我的话,他根本不会理的。】

【毕竟,谁不想看始皇穿女装呢?】李世民无声微笑。

鹿鸣悄咪咪举手:【+1】

鹿家最近一直很热闹。自顶梁柱倒下后,整个九江城都在观望鹿家的一举一动。

按理说,知州病逝,朝廷该派新的知州来赴任才是,但是朝廷现在自身难保,长安沦陷,战火连绵,哪还有精力来管绀州的事?

那么依传统的宗法制,新任的知州从鹿家选,也是理所当然的。

鹿家诗书传家,庭院打扫的仆役都能对几句诗经,家风清正,无论男孩女孩都得读书识字,静以修身,俭以养德。

这本来是很好的,只是恰逢乱世,礼乐崩坏,贼子横行,难免使人烦忧恐慌。

鹿青梧病重的那段时间,身为鹿家年纪最长的老人,鹿翁夜里时常睡不着觉。

“呦呦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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