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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虽然谢晏很不愿意承认,但那天晚上到后来他也爽到了,等他离开这里,他们之间的恩怨就一笔勾销吧。

可不是他不想报仇啊,狗咬人一口,人总不能咬回去,同理,阿斯尔上了他,他也不可能上回去嘛。

他还是喜欢女孩子的、笔直笔直的直男。

谢晏说服了自己,正要安心闭眼睡觉,阿斯尔却仿佛感应到他的注视,倏然睁开眼,正和他四目相对。

男人金色的眼眸在黑暗里泛着荧荧的光,宛如某种蛰伏的兽类,目光滚烫得灼人。

谢晏莫名心虚地别开眼,卷卷毯子又翻了个身,假装刚才什么也没发生,他才没有偷看阿斯尔。

阿斯尔望着谢晏的背影半晌,只觉得他对自己真好,从前额吉生气时都是把阿爸赶去和马睡,谢晏却还允许自己睡在他床前,还悄悄盯着自己看……

带着一种隐秘的甜蜜心情,阿斯尔闭上眼睛,满足地沉入了睡梦中。

作者有话说

下一章终于要开始搞发明了!为了方便跑路做出马鞍和马镫,却无意中扇动蝴蝶翅膀改变了历史进程()

策马同骑

第二天一早,糊弄着吃完依旧难吃的早饭,谢晏便提出想去骑马,而且还指明了一定要骑阿斯尔的那匹马。

他肯主动提出要求,别说是要骑马了,就是要把天上的星星摘下来,阿斯尔也愿意为他效劳。

阿斯尔于是亲自去牵了马来,那是一匹通体雪白的骏马,皮毛在晨光下又泛着些许银色的珠光,体型匀称健美,头细颈高、四肢修长,肌肉发达紧实,鬃毛亦浓密柔顺,眼睛大而明亮,看起来神气又漂亮。

马是草原人最好的伙伴,每一个赫勒人,无论男女都会骑马。

对于他们来说,马儿既是家人也是战友,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阿斯尔的白马是他十六岁成年时父亲阿古金送给他的礼物,是可达尔草原的本土马和经过的西域商人带来的汗血马所生的小马驹。

不仅外形上兼具了两者的优点,力量、速度和耐力也是战马中的佼佼者,同阿斯尔一起出生入死,打过不少胜仗,很是聪明剽悍。

“她叫苏布达,今年七岁,是个小姑娘。”

阿斯尔轻抚马鬃,笑着向谢晏介绍道。

见谢晏伸手也想摸一摸白马的鬃毛,还嘱咐了一句:“她的脾气不太好,你要小心些。”

那马儿似是听懂了他在说自己的坏话,打了个响鼻,甩甩尾巴,颇不高兴的样子。

谢晏也忍不住笑起来,听阿斯尔好言好语向白马道歉:“我不是说你不好。”

“这是谢晏,我的可敦。以后你见到他,就像见到我一样,你也要听谢晏的话,知道了吗?”

阿斯尔煞有介事地同马儿说着话,谢晏唇边带着笑,趁机摸了摸它顺滑的皮毛。

苏布达,在赫勒语中是“珍珠”的意思,用来形容这匹漂亮的白马儿,确实恰如其分。

谢晏摸着摸着,忽然发现一个重要的问题:“怎么没有马鞍和马镫?”

那白马头上套着皮质的笼头和缰绳,形制已经与现代的马具十分相似,马背上却只挂了一块绣着赫勒图腾的毡毯,即使中间缝合了加厚的毛皮坐垫,作用也完全比不上前后有鞍桥的马鞍。

连马鞍都没有,更不必说马镫了,那玩意可是骑乘史上最重要的发明之一。

谢晏从前学马术时曾听教练提起过,使用马鞍不仅能增加骑手的舒适度,也能更好地保护马匹的肋骨与背部。

最重要的是前后鞍桥两头高中间低的设计,能借重力学原理将骑士牢牢固定在马背上,得以做出各种大幅高难度的战术动作。

而马镫则进一步使人和马“合二为一”,彻底解放了骑乘者的双手,使马上骑射、劈砍作战更为便利,还直接促进了重骑兵的出现,让骑兵这个兵种取代步兵成为欧洲中世纪战争的主力,并形成了“骑士阶级”。

那时谢晏只当成听故事,虽说也上过几节无鞍骑乘课培养“马感”,但还是以有鞍具的训练为主,毕竟他又不是专业的马术运动员,当然一切舒适方便第一。

看来要是想用马当交通工具跑路,还得先做一套马鞍和马镫。

谢晏小声嘀咕,阿斯尔没听清他说了什么,关心地问:“谢晏,怎么了?”

“没什么。”谢晏摇摇头,望着那简陋的鞍布,英气的眉毛无意识地微蹙。

阿斯尔见他皱眉,目光看一看苏布达高高的马背,又看一看矮了自己一截的谢晏,仿佛领悟到了什么。

随即自觉地一撩衣袍,单膝跪下,抬头看向谢晏,拍拍膝盖道:“谢晏,来,你踩着我上马。”

谢晏还在回忆马鞍和马镫的结构细节,一回神便见阿斯尔半跪在地上,仰着脸朝自己笑得灿烂。

什么意思,这么看不起人啊?

他一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上个马还要踩着“脚垫”上去么,阿斯尔未免也太小看他了。

谢晏被阿斯尔的举动激起了好胜心,偏要自己上马给对方看看。

他一手撑住马背,一手抓着缰绳,核心发力,试图来个帅气的跳跃……

好吧,没跳上去。

谢晏也不气馁,深吸了口气准备再试第二次——然后又是第三次、第四次。

嘿,他就不信还上不去了!

谢晏磨了磨后槽牙,干脆放弃风度,整个人扒拉在白马身上,蠕动着向上攀爬。

那马儿被他弄得有些不太舒服,打着响鼻扭了扭身子,爬到一半的谢晏便又滑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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