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小子,你说二十五岁就不当医生了。眼看就要二十五了,赶紧回来继承家业,累死老子,天天管这一堆烂摊子,烦得要死。”
挂断电话,江清朔颇为无奈。
由于江清朔对从医有点兴趣,他大学学的是医学专业。
但他父母又只有他一个儿子来发扬光大江氏房产,他只好许诺,等二十五岁玩够了就回去继承家业。
现在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所以他说回去给明欢做饭还真不是一时兴起开玩笑的。
江清朔说要送出去的那一套房子就是他们江氏的地产。
想想自己要成为明欢最大的粉头,江清朔就觉得不可思议。
这可以说是他这二十多年来最疯狂的事情了,最恐怖的是,他居然甘之如饴。
江清朔无奈摇摇头,继续低头写自己的辞职函。
明欢这头也接到了张姐的电话,“欢欢,一个星期后就是《天下风云》的首播,现在投资方的意思是不要特意澄清,好为电视剧的首播维持热度。”
明欢笑了笑,资本家考虑的是自身利益,只是恰好与她的想法不谋而合了。
就在这时,她的门被敲响了,她透过门上的猫眼看到是沈夜在门外。
她打开门,沈夜举着稿子兴冲冲地跑进来了,“欢欢,我写出来了。”
他满面喜色,甚至高兴地想要跳到明欢怀里拥抱她,由于身高差,明欢伸出一根手指只抵到他的脖子。
“诶~站住,有事说事。”
“噢。”沈
夜乖乖站住。
“我唱给你听呀。”
明欢坐下来,给他倒了一杯水递过去,“唱吧。”
听完后,明欢才真的发觉到有感情和没有感情的区别有多大。
之前听沈夜唱歌,她只是简简单单觉得旋律曲调很好听。
可是现在听他唱歌,似乎真的有种甜蜜与酸涩交织之感,让人不觉回忆起自己年少时那一段青涩美好的爱情。
仿佛可以看见,替受欺负少女打架而受伤的男孩冲着少女不在意地咧嘴一笑,露出雪白的一排牙齿。
女孩却抽噎着,低头心疼地替他擦拭伤口,擦着擦着,一滴眼泪不受控制地落在了男孩子的手上。
酒精刺痛的伤口都没有使男孩皱一点眉,女孩的一滴泪却让他慌了神…
明欢从歌中回过神来,“很好。”
当真正喜欢一样东西的时候,你第一时间想到的一定不是各种华丽的辞藻要如何堆砌起来夸奖,而是一句简单的很好。
沈夜笑得弯起了眼睛,眼睛里也没有如同之前眷恋明欢的眼神了。
“我也觉得很棒,欢欢,谢谢你。”
沈夜提出结束那段恋爱关系。
明欢点点头,对他竖了一个大拇指。
“恭喜你呀,我相信你一定会成为最好的音乐人的。”
沈夜有点受宠若惊地睁大眼睛,嗯地用力点点头。
“我会的。”
似乎想起了什么,沈夜抬头看明欢补充道。
“欢欢,那我们现在还是朋友吗?我想要请欢欢和欢欢未婚夫吃饭。”
“当
然是了。”明欢肯定地回答。
只是她想起似乎还没有请过江清朔来过她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