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带头下,其他同事也纷纷附议,最后连院长也决定按照药品的成本价来收费,基本上就等同于无偿治疗了,尽可能一人出一份力帮助这些无家可归的小家伙们。与此同时,院方还让一些老主顾们帮忙问问他们的朋友圈,看有没有人愿意领养,总算替一部分猫咪找到了去处。
“主要还是社会关注度上不去,知道的人不多,所以才那么艰难。”
救助站的人这么说。
“其实这些猫咪刚刚被发现的时候,省电视台曾经派人过来拍摄,当天的新闻里也有提到,但是他们关注的主要是犯人的身份和虐猫动机……如果他们也多多关注后续发展就好了。”
……电视台吗?
如果电视台也能对后续工作进行报道的话,说不定小家伙们找主人就容易多了。
他一直默默记着这些,回到家后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上网搜了一下,果然在省电视台的官网上找到了一个相关的新闻视频。不过该视频只是一系列新闻的汇总,其中提到虐猫案的部分还不到二十秒,主持人草草介绍几句就跳过去了,自然没办法引起太大的社会关注。
他低低叹一口气。正想关掉网页,目光忽然扫过了视频下方的一个链接,上面写着“新闻剖析:虐猫事件的详细解读”。
他微微一怔,移动鼠标点进去看,原来是电视台的新闻论坛上的一篇专题稿。
大概是因为新闻本身时间短,不足以挖掘其中的细节,所以才采用专题稿的形式在论坛上连载吧……
再仔细一看,撰稿人署名“齐誩”。
——“誩”,好少见的一个字。
他看着这个名字默默思忖道。和许多人一样,他的第一反应便是这个字里面有两个“言”。
或许是一个很爱说话的人,和自己正好相反……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他不由得轻轻摇了摇头。自己这是怎么了,在这种时候还分心?应该把注意力放到专题内容上才合适吧。
专题内容不出所料就是针对这一次恶性虐猫案展开的分析。里面讲述了事件的全部经过,还附上了新闻里没有公布的图片,再加以文字说明。
沈雁一行一行认真地读下去。
[5月11日]
五月中旬一个阴雨天的早上,位于城市中心地带的这个居民小区仍沉浸在清晨淅淅沥沥的雨声中,大部分住户才刚刚醒来,为接下来一日的工作和生活做准备,谁也想不到自已走出居民楼后见到的会是一条血迹斑斑的水泥路。
“我每天早上都会固定在楼下的小花圃旁边放一些食物,让附近的流浪猫来吃。它们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常常在我没下楼前就已经在那里等了。但是今天我一只猫也没见到,本以为是因为雨太大,谁知……”
小区住户黄女士哽咽着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
身为爱猫人士的黄女士家中已经养了三只猫,无力再进行领养,所以一直采用户外喂食的方式关照附近的流浪猫们。
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些“老朋友”们没有来的原因,竟是遭到了一伙人丧心病狂的虐待。
(附图一):这是黄女士拍下的流浪猫以前的照片。
(附图二):这是事发现场奄奄一息的流浪猫照片。
这两组照片的对比可以让人清楚地看到施虐者的手段之残忍、心态之扭曲,在本地许多爱猫群体当中引发了轩然大波。
……
……
[5月13日]
今天我们与本市动物保护机构的负责人刘主任取得了联系。刘主任对这次的事件十分关注,并且提到本市几个由志愿者组成的动物救助团体都参与到了寻找目击者、寻找犯人的搜查中。
考虑到这次被虐待的流浪猫数量庞大,团伙协作的可能性比较大,当然也不能排除单独作案的可能。
据刘主任说,志愿者们正在小区附近积极地寻找线索,询问当天来往于事发地点的居民,目前已经有了初步的进展。
……
……
[5月17日]
经过多方协助,这起虐猫案的其中一名嫌疑人终于被人指证出来,但是他拒绝接受本台记者的采访,并且以“我没有犯法,你们这是在侵犯我的隐私权”为由,声称如果有媒体将他的个人信息公布出去,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这个人态度强硬而且对虐待流浪猫一事没有表现出丝毫忏悔,这令所有关注此事的人感到非常愤怒。
然而遗憾的是,我国现行的法律当中确实还没有针对宠物或者流浪动物设立的保护法。
以本次的虐猫案来说,被虐的猫大部分是流浪猫,施虐者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只能最大限度地用社会舆论对他们进行谴责。
目前世界上已有超过一百个国家以《反动物虐待法》为基准,建立起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对于虐待动物者都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条例。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有关政策可以出台,从而进一步扼制虐待动物的行为。
……
……
这个人的笔法简明,流畅,生动。娓娓道来的口吻令人有种与叙述者一同走进故事、一同经历全过程的错觉。
感觉非常真实——
因为事件解读是层层递进的,所以专题稿采用了连载形式,发表日期大约有一周左右的时间跨度,甚至还包括了一些新闻上没有公布过的图片资料以及对相关人士的采访。
尽管由于法律条文上的漏洞,调查工作只能进行到一定程度就进行不下去了,犯人也最终没有得到惩罚。
专题似乎以一个非常遗憾的结局收尾了。但他觉得,有人能写这样的文章让他很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