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点左右,刚好是矿泉水厂下班的时间,街道上是一片蓝色工作服的海洋,老式二八自行车像鱼一样穿梭。
张朝逆着人流双手插兜,脚下踢着一个易拉罐,一会儿用足尖挑起易拉罐,再胸部停住易拉罐,一会儿又把涌来的人流当做对方前锋,模拟带球过人,任凭自己肩膀上的伤口暴晒在夕阳下。
姜暮则一副不情愿但又不得不屈从的样子,走在前面几乎快哭出来了,偶尔回头,看一眼他伤口厚厚的血痂边缘溢出淡黄色的油脂状的组织液。
从街口绕出去,便是学校。
打开库房门,一股刺鼻味道冲入鼻腔,张朝皱了皱鼻子,顺手拿了块桌布开始擦拭脸上的血,他乱抹一气,血反倒被涂抹得满脸都是,显得皮肤黑红黑红的,露着狰狞的伤口。
他毫不客气地拽开装足球的袋子,姜暮的神经紧张得都快崩断了。
张朝颠了几个试了试,满意道,“就这个了,气还挺足。”
说着就要走。
姜暮惶恐,立马拽住他,“书签还我。”
她咬着唇,瞪着眼睛,伪装着毫无底气的凶狠。
张朝低垂着眉眼盘带着脚下足球,侧着身被她拽着,肩膀上的伤口动了动,冒出一串轻薄的血珠。
“一个书签而已,你急什么急,是怕我从字迹里发现什么?”他挑眉。
“我……我有什么好怕你发现的,我不想看着你罢了。”她撇开头,避开视线。
张朝嗤笑,眼里都是讽刺。
姜暮骨架小,肩膀斜斜向下,冬季校服像麻袋一样罩在身上,脸上全是汗。潮湿的发丝正以狼狈的姿态趴着,缝隙里露出盛满疹子的玲珑额头,疹子有下江南的气魄,一路铺盖到双鬓,欲向双颊扩张。
“你不热?”张朝问。
零上三十度,满大街人都穿薄背心。
“你管我热不热。”姜暮垂头,汗珠不争气地“吧嗒”掉在地上。
他不理会她,抱着足球走出校门,姜暮皱巴着一张小脸,一步一小跑地紧跟在他身后。
张朝进了小卖店,走到一人高的塑料箱前,拿出两瓶橘子汽水。
倾斜瓶口,手掌拍下,“嘭——”瓶盖飞出,气泡“哗”一下窜起,在阳光下,晶莹剔透。
张朝仰头咕咚咕咚喝汽水,刚发育出的喉结咕噜咕噜滚动着。
他的五官还是很清隽的,板寸剃得干净利落,他身形单薄,行动却矫健,原是爽利的男生,却额头大片淤青,眼尾撕裂,眼睑处瘀血,浑身写满叛逆。
太阳余晖在他身后晒着,姜暮仿佛能听见那些伤疤正在结痂的脆响,像泥里顶出的藻类生物,他便是如此生机盎然。
姜暮想到这里,太阳穴突突跳起来,她再一次避开视线。
张朝递过一瓶橘子汽水,姜暮没接,张朝直接放在柜台上,姜暮瞥了眼玻璃瓶里缓缓涌动着的气泡。
“书签……你到底什么时候给我?”她又问。
“你告诉我那个男人是谁,我就给你。”他喝汽水。
姜暮的表情凝固了,漆黑、空洞、充满恐惧,“你刚说过,只要我给你拿足球,你就给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