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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第1页)

前些年,余庆珍不仅带多个毕业班的语文,还兼任理科奥赛班的班主任。

最近这几年因为身体的原因,余庆珍没有再带毕业班的班主任了,只带了高三三个班级的语文课。

李亦生高中也是在s高上的,当时他在奥赛理科班,高一到高三的班主任正是余庆珍。

李亦生在s高三年,他的成绩一直稳居阶段第一名且在校期间从不惹事生非,除了成绩外,像学校篮球比赛、数学奥林匹克竞赛这些,他也为班级赢得不少荣誉,他成了其他家长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老师眼中的“天之骄子”。

如此优秀的学生,自然而然的就成了余庆珍的得意门生,不仅余庆珍本人喜欢李亦生,连带着余庆珍的家人,也是爱屋及乌。

离开s高,上大学期间,师生二人还保持着联系,每次寒暑假从大学回来,李亦生都会去余庆珍家里看她的。

李亦生大学毕业来s高教书,除了自己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余庆珍力邀的,本来李亦生毕业那一年,s高的内部老师编制名额已经满了,后来是有一个刚刚招进来的老师考上了研究生,释放了一个名额,给到了李亦生。

从李亦生进入s高担任老师开始,余庆珍一直都很照顾他。

作为学校三十年教龄的优秀老教师,余庆珍在学校是很有话语权的,比如学校每年教师节的评选优秀教师,全校教师一百多号人,竞争激烈程度可想而知。

s高本来就是s市重点高中,学校的老师都很优秀,这个时候有话语权的人帮忙说上几句话,推荐一下,就显得很关键了。

李亦生来s高的这几年,年年都被评选上了优秀教师,因他本身教学能力确实突出,虽有余庆珍助力,其他老师也不好多说什么。

来s高的第一年,李亦生就被余庆珍要到了她班上当数学老师,那时她是毕业班的奥赛理科班的班主任,刚毕业,哪有什么经验,毕竟是自己的恩师,他不想误人子弟,找了诸多理由拒绝,却都不成行,最后只能硬着头皮上,压力可想而知。

那一年,他虽只带了一个班级的一门学科,可他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休息时间他都在充电,甚至连自己的业余爱好跑步和打篮球,在高考之前他都戒掉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那一年,他带的班级高考数学成绩平均分比另外一个奥赛理科班的数学成绩高2分,他也一战成名,成为了校园的风云人物。

从第一年开始,两人就开始搭档带班,两人之间早已有了默契,所带的班级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

他的迷妹

一进三一班的教室,余庆珍就留意到了最里面一排位置的最后一个座位上从班转过来的学生。

她和李亦生搭班这几年,李亦生从未主动找她调过课,今天是第一次。

上周六晚上她在家里客厅中正在看电视之际接到了李亦生的电话。

从李亦生到s高教书开始,在休息的时间,余庆珍从未收到过李亦生的电话,当时她心里还有点小开心。

电话中,他一贯的风格,简言简语,直接就说了换课。

她有些疑惑就问了原因,他只说有新生转入他的班级。

以往在校长的强制干涉下也有新生转入三一班,也不见李亦生有任何换课的动作。

她比较好奇,谁有那么大面子,便问了学生名称,他没有任何的迟疑和掩饰,坦坦荡荡的告诉了她。

她说了一个“好”字后,他回了一句“谢谢老师,再见。”两人便挂断了电话。

《傅雷家书》这篇复习课文,余庆珍用半节课的时间就讲完了,剩余的半节课她便让学生们做与之配套的语文补充习题。

从教三十余年,余庆珍有一项很厉害的特殊技能,就是学生的名字,只要告诉她一次,她就记住了,无论差生还是优等生,都一样。

趁着讲台下方学生们正在做语文补充习题之际,讲台上的余庆珍仔细的打量起了坐在里面最后一排的此刻正低头认真的做着语文补充习题的陈芷爱。

虽说已经五十了,可余庆珍的眼睛视力还是老好了,既不近视也不老花眼,她看人和物都还顶清楚。

班的语文也是余庆珍带,以前陈芷爱在五班的时候,余庆珍只知道有这么个学生,却从未像今天这般如此留意过。

李亦生对于该女生的重视态度,让她不得不留心。

从外表来看,陈芷爱的长相只能算中上等,皮肤雪白,人却很瘦弱,给人的外在感觉就是很文雅的那种,文艺气息较重。

一个有点大胆的想法突然闪现在余庆珍的脑海中,莫非她的得意门生喜欢的是陈芷爱这种文艺类型的小女生,而非她的女儿菲菲那种女强人的类型。

盯着陈芷爱看了一小会儿,余庆珍收回了视线,望着放在讲台桌子上的作文本,余庆珍从中挑出了陈芷爱的。

如果说陈芷爱给余庆珍留下的印象最深的是什么,那便是她好看的字。

在五班批改作业的时候余庆珍有注意到过,从教三十余年,可以说陈芷爱的字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字,她印象很深刻。

余庆珍从六十几本作文本中找出陈芷爱的作文后,便直接单独拎了出来并放在了讲台桌上。

余庆珍打开作文本,跳过前面几篇作文,直接翻到了那篇《踏春记》。

通篇的字体像是经过活字印刷一般,字体很优美、页面干净整洁。

随着阅读的深入,尤其在读到那句“与喜欢的人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美好的”,余庆珍脸上的冰霜又加深了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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