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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第1页)

凉冰冰甜丝丝的可乐入口,沿着食道一路下滑,气泡不断在胃里炸开,那感觉,啧!

“别看了,”旁边的工人拍拍王登高肩膀,“他们都是干文职的,工资高,还轻松得很。他们一顿饭要吃五块钱呢,是咱们能比的吗?”

“文职?我们工地里也有文职?”王登高下意识问。

“怎么没有?”工人被王登高的无知惊讶到,语气诧异,“财务啥的,还有设计管理啥的,我不懂,但是我知道,那别看那些人穿的和我们一样,实际都是城里来的大学生呢!人家下班回到城里,都要换回洋气漂亮的衣服,哪儿像我们。”

“唉,你也别嫉妒,毕竟人家能考上大学读出来,都是有本事的人。我初中都没考上,一早就跟着爸妈到处跑工地了……”

大学生啊……

王登高最后看了眼可乐,摸摸口袋里的钱,呼口气,收回目光。

他好歹在镇上初中学习了三年,长过那么一点点见识,好歹还喝过可乐。妹妹呢?妹妹从小在新村那鸟不拉屎的地方,见都没见过可乐。

他自己一定要忍住不喝,不过等这周末拿到第一笔工资,可以给妹妹带一瓶回去尝尝……嗯,不止带可乐,还要再买套漂亮裙子,还要再给爸买套新床单,买那种冰丝凉的!又凉快又舒服。

于是,沉浸在对未来的美好幻想中,王登高认真地投入下午一轮的工作,不断重复着搬运的动作,一直到晚上。这回,听到敲碗声的第一秒,王登高就抓紧时间跑在最前,成功吃到了晚饭。

吃过饭再去搬最后一轮砖头,把今天的工作核对一下,就能回到宿舍休息了。

三十人的大通铺,房间里弥漫着说不出的汗蒸腥味,窗子大打开也没用。

王登高本以为自己会不习惯这样的环境,以为自己会睡不着,没想到一躺上床,全身肌肉松弛下来,脑袋一下子变得空空,周围工友的吵闹聊天声也好,不远处的麻将声也好,浓郁的汗腥味也好,一切都离他远去,一个不注意,他就进入沉眠。

接下来一周都是这么过的。

白天好好工作,好好吃饭,晚上好好睡觉,时间在不经意间流逝。王登高觉得时间过得好快,简直是悄然滑走,但它依旧在他身上留下了痕迹——

他的腰背开始酸痛,走路时,尤其是下蹲时,大腿虚得直打抖,好几次差点站不稳。他的手掌被磨破皮,疼倒是不算太疼,只是看着血肉模糊,有点儿吓人。

王登高并没有把身体的变化当回事,工友们都告诉他说,再过一两周就会习惯,手上也会长茧子,之后想受伤都难。

而且,拿到第一周工资——整整一百元时的喜悦感觉,完完全全冲散了身体的劳累感,王登高高兴得恨不得绕着工地跑几圈,只觉得自己有浑身力气使不完,这一周的劳累可太值了。

唯一让王登高觉得恼火的事情是,要不要休半天假回新村?

新村离广都不远,来来回回也就两小时车程,但也正因为如此,这个距离才显得异常尴尬。要是再远一点儿呢,他大可以把钱和礼物都寄回家去。要是近一点儿呢,他平时工作完都能直接回家,偏偏不远不近,寄东西值不得那邮费,自个儿回家呢,又要请半天假,月末会少领几十元的全勤奖呢!

王登高纠结一阵,最后还是决定回去一趟。

现在是暑假,趁着妹妹有空,他也多回去看看。等着九月过后妹妹开学,他再死命地去挣全勤。

下了决定,王登高干脆地请半天假,高高兴兴地到广都城里一番采购,无师自通讨价还价的技能,最后拎着大包小包,把工资花得精光。

不知道为什么,王登高给自己买顿盒饭都心疼,可是给父亲和妹妹花钱,他浑身上下从内到外都洋溢着喜气,坐公交都不觉得晕车了,一路上都在盯着自己买的东西傻笑。

笑过了,王登高忽然又有些感慨。

以前他在广都城里瞎逛的时候,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去想,今天买东西的时候,却突然有了新的发现。那些兜售叫卖的小贩,还有饭馆里那些端菜擦碗的小工,都和他一样,是来广都城里讨生计的人。

如果当初他没接受五哥的安排进工地,选择自己在广都城里闯荡,估计这会儿也会是他们中的一员。

叫卖和端菜洗碗,怎么都比搬砖轻松,赚得虽然比搬砖少,但肯定也比去公司做销售的底薪高。

想想这一周的辛苦,闭上眼感觉感觉背上、腿上的酸痛,王登高心里不可避免地升起那么一点点后悔的情绪。其实……他没那么喜欢吃苦,如果早知道,他还不如自己去广都城里找工作。

下车走了会儿,王登高回到村口,不需要他开口,那边铺子里打麻将的婶婶们便乐呵呵地喊:“哟,山娃回来啦!”

他再往前走几步,很快看见一个小小的身影像旋风一样从土路尽头朝他冲来。

“哥——!”林羽翼劲儿可大,一个急停落在王登高面前,差点摔哥跟头,原地蹦几下才站稳,她抬头看着王登高,眼睛亮得似星星。

王登高张了张嘴,喉咙竟然有点哑,他蹲下身,露出一个笑来,急忙把手里的包裹往前送。

“小鸟,哥哥给你买了新衣服,看看喜欢不?还有可乐,可好喝了,快尝尝!”

林羽翼接过他手里的袋子,却没有第一时间去看里面的衣服,她的目光无意间落在王登高被磨破皮的手掌上,然后就再没有移开。

“小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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