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和方仁凯生“性关系”,是四个月后、他再次到硅谷应一家公司面晤,在机场旁汽车旅馆里的事。
那时,距我们初识,已经过了整整一年。
在那之前的三个礼拜,我曾经带儿子到纽约、探访就读哥大的女儿。
我们在曼哈顿中城一家豪华饭店停留两晚。
并约了方仁凯从纽泽西进城与我见面;两人手牵手,到中央公园散步、看摩天大楼的景色;感觉相当温馨而浪漫。
本想乘便就在纽约跟他上床的,但因为儿子也在的关系,加上不巧我月经又来了(这回是真的);只得再次拖延、延到三个礼拜后,在加州会面时才作爱。
我还很肯定的告诉方仁凯:到那天,绝不会再有月经冒出来扫我们的兴!
这天,方仁凯一大早从纽泽西搭飞机,中午时分便可抵达圣荷西机场。
我们讲好,一接到他,就以最快度到旅馆开房间,玩过以后,一起去吃饭;然后,我再陪他陪到晚上才离开。
让他可以早点睡觉、养足精神好应付第二天的面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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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由纽约回来的三个礼拜中,为了这次与方仁凯见面,我就老是忖忖不安、觉得好那个,日子也过得恍恍忽忽。
要不是每天可以打电话给他、对他倾诉自己复杂的心情,听他告诉我他多想我、多要我……
相信我一定会受不了等待的煎熬,而变疯掉的!
感情方面,我和他彼此深深相爱,早已不容置疑。
方仁凯也很清楚我的处境、了解我对自己的丈夫从来都没有爱情;所以我爱上他,不能算背叛;而是一种非常状况下的需要。
但是行为上,我如果跟丈夫以外的男人生肉体关系,仍然还是说不过去的;至少,我得承认自己是个无法克制生理欲望、不安于室、与人苟且、让丈夫戴绿帽的女人!
而这正是我觉得最难克服、也最难以自圆其说的一点:说我因为与方仁凯有爱情,所以才有肉体欲望、要跟他上床作爱……
因为,摆在眼前的事实,是我早已跟别的男人:我爱过、和不爱的,也都上过床、做了不应该作的“坏事”;已经丧失了一个女人最重要的清白、和廉耻呀!
但现在,为了要与方仁凯相恋,我还要一椿接一桩、作这种对不起自己丈夫、也对不起别人家庭的“坏事”;那么,良心的谴责,和罪恶感的折磨岂不又要令我万劫不复;而矛盾和天人交战的争扎,岂不也要成为我永远挥之不去的梦魇吗!
我把这种心情告诉了他;虽然我绝口不提自己和大男孩李小健所作过的荒唐事;也只将跟李桐外遇的经过非常简要地讲了些。
方仁凯倒很有耐心地劝解我,叫我别把事情想得太复杂、不要钻入感情的牛角尖、或意念上的死胡同。
他要我体会令自己轻松愉快的事;把爱情的甜蜜和性的美妙视为人生自然的追求;凡事不必勉强、更不须压抑……
我听了,立刻反应道:“人家并没有压抑啊,宝贝!我对你的感情是早就毫无保留的呀!……”
“可是身体方面呢,小青?……你能同样这么说吗?”他反问我。
“唉~,这方面。人家还是没办法放得开嘛!”我不得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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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明明今天要跟方仁凯作爱,我却穿上最保守、最不暴露的衣衫。
明知将会在他面前脱光衣服,却穿了那种妈妈型的白色棉质内裤、戴着里面衬着垫子、把整个胸部遮得密不透风的奶罩,套上厚厚的裤袜、宽宽的长裤,穿菏叶花领长袖衬衫,外罩薄呢夹克;全身无一处不遮住的装扮。
略施薄妆,除了钻石腕表、也未戴任何饰(包括结婚戒指),就驾车出门,直奔机场了!
临走前,突然想到什么,又匆匆奔回屋里,携了个大皮包、装些饼干、水果、及冷饮,以备中午和方仁凯肚子饿了时充饥。
方仁凯的飞机准时抵达。
他一出来,见我正向他招手,就笑咪咪走来、盯着我看。
看得我都讲不出话、只呆呆地对他直笑;才说:“今天你看起来好清爽!”
大概指我没怎么化妆吧?
“哦,光是清爽而已呀?”我别出一句什么意思都不知道的回答。
“走吧!?”
直到步出机场大厅、到停车场之后,我们才手牵着手。
为的,还不就是怕被熟人撞见吗!
走到车边,方仁凯让我先坐进去,才走到另一边、开门坐进来。
然后,他瞧我、我瞧他,两人四目相对,只知道傻笑。
我想:“终于又见面了,他。应该会吻我吧?!”
可他没有,只拾起我的手,拉到唇边,轻轻、礼貌式地吻了一下,问我:“高兴吗?”方仁凯眼中笑得好开心。
“嗯,可是有点怕!”虽这么回应,我心里还是笑着的。然后又问:“那~,想不想现在就去。开房间?还是,先做。别的?”
“快去吧!相信我们俩。都己经等不及了!”
一听他这么说,我心花怒放了,全身就像被通了电、酥麻酥麻的微微颤抖。
立刻将车动、驶出机场,熟悉地沿着栽满柳树的小溪渠,不到三分钟,就驶到那家躲在林中的汽车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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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车停在进门最后边的小块空地,取出钥匙,打开一扇玻璃门,进到排满房间、却空无一人的走廊里,找对了预先订好的房间号码、开门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