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就如脱缰的野马,转眼间两天过去了。
在这两天里,王思明始终在一号仓库中忙碌着,每晚都要到十点多才返回宿舍。
他的午饭和晚饭都是在仓库里解决的,有专人负责给参与任务的钳工们送来饭菜。
昨天,他们还吃到了何师傅的拿手好菜——红烧肉。
啧啧!还是那么软糯香醇,百吃不厌啊!
今天早上一起床,王思明见天色阴沉沉的,好像马上就要下雨了。
他赶紧把之前买的雨衣、雨鞋、雨伞一股脑儿都给带上了。
天空中的乌云翻滚着,王思明匆匆赶到一号仓库,正好看到小宋在搬运整理好的零件。
“宋哥!我看这天好像要下大雨啊,你这边有没有做好防雨准备?可别把零件给淋湿了!”
“哎呀!差点给忘了!”小宋急匆匆地跑开了。
小宋抱着防雨布和塑料布,刚回到仓库,外面的大雨就倾盆而下。
王思明正在整理零件,一转头,就看到小宋把防雨布盖在了推车上,把推车里的零件箱子包裹得严严实实的。
而他自己正打算披上一块小小的塑料布。
听着外面狂风暴雨的肆虐声,王思明紧紧皱起了眉头,快步走到小宋身边,“宋哥,你怎么没穿雨衣?”
“嗐!我自己没有雨衣,工厂里也只有塑料布,这就挺好了。”
小宋心里想着雨衣不便宜,他哪里舍得买呀!
王思明一听,赶忙把自己带来的雨衣递了过去,“宋哥,你先拿着用吧!”
小宋看着崭新的雨衣,哪里肯收下,“没事儿!我用塑料布就行!”
“宋哥,你就快拿着吧!外面风大雨大的,你这塑料布根本就遮不了雨!
我这边还有雨伞呢,而且我白天基本都在仓库也不出去。”王思明坚持道。
小宋伸出手接过了雨衣,心中顿时被感动填满。
王思明给小宋送完雨衣,又赶忙回到零件堆边,继续整理着零件。
如今,王思明已经成为零件整理组的主力,他那双手犹如灵动的蝴蝶般飞舞,早就把众人给征服了。
平头哥和中分哥,你推我搡好一番后,最终结伴来找王思明,向他请教提升手的技巧。
“提升手的技巧?”王思明眨巴眨巴眼睛,“那个,多用用大概就快了吧。”
中分哥皱着一张苦瓜脸,“小王啊,你就教教我们吧!
我们不奢望能达到你的水平,只要能让整理零件的度提升一些也好啊!”
“哦哦,整理零件的手啊。”
王思明额头上流下一滴汗,他哪里知道什么技巧啊,难道要教他们玩消消乐不成?
可看到两位小哥那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模样,王思明只得低下头苦苦思索了片刻。
有了!王思明终于想到了一个可以用来应付的办法。
“嗯,其实我也不太清楚我的手为什么这么快?
应该,可能,大概是我每天做手指操的缘故吧?”
“哦?手指操?”两人眼睛顿时一亮,直直地望向他。
王思明硬着头皮开始做起了广播手指操,“来,你们看着我,跟我一起来做手势。
预备,起!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二二三四五六七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