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院的屋檐,赵哥儿搭了个草棚,平日劈好的柴火都被他整整齐齐的垒在下面。
松叶和松果这种引火易燃的东西,他不会在厨房里放太多,多了容易乱,火星飞出来,也容易起火灾。
松叶被他堆放在一旁,回厨房洗了手,舀了一瓢水,他身子条件反射般自动的蹲下来,下意识喊了一声:“乖仔,过来喝点水。”
“······”
厨房里,院子里静悄悄。
儿子呢???
赵哥儿懵了一下,忽而眸色一沉,随即想了起来。
儿子······儿子好像被他遗忘在山上了。
嗓子干哑灼烧到要冒烟,可这会他水都顾不上喝,锁了门直接往西山松树林跑。
赵哥儿喘着气,刚至山脚下,就看见乖仔卖力的拖着两根松树枝往回走。
先前背了背篓,因为装了太多的松叶,就有点重,乖仔走路慢,下坡路不好走,赵哥儿不方便等他,也抱不动,便跟他说,让他在山上等,他把背篓背到路边上,就回来抱他下去。
结果到山脚下,一碰上方子晨,一听他说科举的事,整个人都急了,只顾着回家给方子晨找户籍和文书,哪里还记得乖仔。
这会看见乖仔,他目光都有点闪烁。
在等赵哥儿的那段时间里,乖仔又捡了些松果,没地方放,他就把衣摆扎到裤子里,捡到了松果就往衣服里扔,直到前后装满了,整个人鼓囊囊的,这才乖乖坐小石头上等赵哥儿。
山里蚊子多,脸上,手上都被咬了好几个包,赵哥儿迟迟不来,乖仔喊了几声爹爹,无人应答,他这才嘟着小嘴儿自个跌跌撞撞的往山下走。
他才几个月大的时候,赵哥儿就开始背着他满山遍野的找野菜、下地干活、上山打柴、这种状态一直维持到三岁,现在大了些,加上记性好,乖仔哪哪儿都知道。
自己一个人他也不觉得害怕,行至半山腰,往日里捡柴火捡习惯了,看见掉落的松树枝,还不忘想着要拖回去,当柴火烧。
乖仔看见赵哥儿,笑得甜甜的:“爹爹,你西莫那么久倪?乖仔都等久久滴咯!”
松树枝小枝丫多,几天未下雨,路上干巴巴的,这会儿拖在地上,那是尘土飞扬。
乖仔一身灰,略显‘风尘仆仆’。
赵哥儿心虚得要命。
他哪里好意思说实话。
更不好意思说他刚还把他给忘记了。
说了,估计他这儿子,小心肝就要碎了。
他给乖仔抹了把汗,又给他擦干净脸,找借口,敷衍道:“太渴了,我就先回家喝点水。”
“嗯!”乖仔才三岁,脑仁估计都没小猪仔的多,好骗得很,那比他还要高的背篓装了松树叶后会很重,他懂,因为他之前尝试着抱过,结果没抱动不说,背楼还倒下来,差点把他压死。
那么重,爹爹一定很累。
乖仔这般想着,突然扬起头,大声又郑重的说:“爹爹,乖仔今天晚上回去,要系两碗饭!”
家里的碗大,他平常吃半碗外加一碗骨头汤就饱的直打嗝了,这会儿竟妄想吃两碗,赵哥儿不免觉得好笑,也略显奇怪:
“为什么要吃两碗啊?吃不完就浪费了。”
“吃饭多多滴,就能长高高。”乖仔抬手比划了一下,说:“我想像父亲那么高。”
赵哥儿浅笑出声,问:“为什么要像父亲那么高?跟爹爹一样高不好吗?”
赵哥儿虽是个哥儿,从小也吃的不好,但基因刻在骨子里,一米七六的个子,比一般哥儿都要高些,但他骨架小,人也瘦,整体看着就矮了点。
而方子晨不一样,他一米八多,身姿挺拔腿又长,腰间一束,宽肩窄腰,能给人很大的视觉冲击。
“男人就要高高滴。”乖仔很认真的道:“矮鸟就没有男人味,男人,就系要有力气,有肌肉,要勇猛,要酷酷滴!”
赵哥儿:“······”
赵哥儿用脚趾头一想,就知道乖仔说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肯定是他夫君教的。
方子晨个子高的出奇,他以前没出过村子,见过的,长得最高的,也不过一米七九的河西。
村里人吃不好,抱一顿饿一顿,加上常年累月的辛苦劳作,难免长得矮一些,但镇上的人乃至外头富裕的方州,昭州,府城那些地儿,吃的好,穿的暖,人应该就要高大些。
现在天天在镇上卖东西,扶安镇上的码头那儿,来往的客船很多,那些人来自五湖四海,因此他见过很多形形色色的人,可真要说的话,至今为止,还未见过谁跟夫君一般高。
乖仔志向这般远大,可他早产,底子弱,这会三岁了,还似两岁孩童那般矮得很,以后若是不能像夫君那般高,就该失望了。
赵哥儿轻轻叹了口气。
方子晨跟乖仔呆一起,总爱教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讲故事也是东掰西扯。
说什么白雪公主的后娘是个专门吃小孩的老巫婆,她喂白雪公主吃了个隔夜的馊馒头,然后白雪公主拉稀死了,她被埋在森林里,结果又被专门盗墓的七个小矮人救了起来,后来又遇上了拇指王子,在拇指王子的帮助下,认识了葫芦兄弟,他们联手打败了巴啦啦小魔仙,跟着黑猫警长,一起从赖皮蛇那里抢回了阿拉丁的神灯,然后一行人坐着毛毯飞到一座小岛上,帮助奥特曼,打败了怪兽哥斯拉,拯救了世界。
可这些故事,他之前给他讲的时候,明明不是这样的。
方子晨一张嘴特能忽悠,现在一下工回来,乖仔就像尾巴似的,黏着他。
两人呆一起久了,乖仔倒是学会了很多东西,好的、坏的都有。但目前为止,好的没学到多少,歪理倒是学会了一大堆。
赵哥儿愁。
可也没有办法。
总不能不让他们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