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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阿卡城的阿伊莎(第1页)

阿卡城的阿伊莎

在这年夏天弗兰西还被禁足在自由城期间,他的兄长弗勒格提前返回了陆桥。但他并没有继续在巴堡的法兰公使馆里当‘巴斯顿太上皇’,而是循着已故前任大公遗孀阿伊莎的足迹来到了东边大漠上的一处绿洲。在这样一个广袤无人大漠黄沙的旷野之上,二人终于卸去了所有的伪装与责任结合在了一起。

‘阿伊莎本阿西木阿尔-潘多拉’是阿伊莎未嫁之前的名字,这个是在她九岁初潮来临的那天又家族长辈为她选定的名字。它寓意着‘活泼、生机勃勃、充满生命力’,同时也是古代圣人‘玛哈穆德’最喜爱的女儿和末代哈里‘奥玛尔’最宠爱的妻子的名字。

她从小被养在阿卡城东郊外的一所高墙大宅之内,自出生以来就与她的几十个兄弟姐妹和更多的堂兄弟姐妹一起生活。撒拉逊大户人家总是像这样共同抚养家族孩子,因为他们的父亲可能会有很多个妻子,他们的叔伯也会有同样多的妻子。而这些孩子们的母亲也可能都是姐妹或者亲眷,因此她们所生的孩子都会放在一起抚养。

这种习俗在撒拉逊人丁最兴旺的‘潘多拉部落’最是流行,在潘多拉部落所在的阿卡城郊外有很多这种类似的巨大宅邸。每个宅邸几乎都是同一个家族的几兄弟共有的财产,里面豢养着少则十几个多则几十个他们的妻子,而这些妻子们也就共同抚养着他们的孩子,有时少则几十个有时多则上百个孩子。

这种特殊的习俗形成的原因就是因为撒拉逊人游牧部落的传统,以家族为单位生存繁衍后代策略更适合大漠的环境。但像潘多拉这种部族的‘巨型家族宅邸’的形成,则是因为巴斯顿南部沿海地区人口众多耕地太少,居住此地的潘多拉部族更依赖长途贸易维生的结果。

因为在潘多拉部族中一个家族的男人,往往就是一个商队成员。他们一趟生意就可能出去一年半载,所以这种集中安置家眷的模式就更适合本地。而且这种高墙大宅的安家模式,不仅能让供养家眷的成本变得很低,也更加安全封闭。毕竟在广袤的陆桥地区土匪盗贼马帮强盗有的是,所以高墙大院就可以保证家族的安全。

这种家族的大宅往往就是一个小号的‘城堡’,一般分为前后两个院落。院落一般都是长方形或正方形的样式,一般以一个铺满几何地砖的中庭天井为中心。中庭正中间多会有水池或深井,富贵的人家甚至会做成喷泉甚至种上树木。周围是高大的拱廊围绕的二层建筑,建筑正好围成一个方形形成一个封闭的庭院。

建筑四角一般设由楼梯,内侧都是回廊或开窗。有时候夏天还会在中庭上搭起天棚,彻底把天井遮住形成一个完全封闭的‘天井大厅’。建筑的外墙一般十分高大厚实,有些在顶上甚至开有垛口。建筑外墙也几乎很少开窗,一般房间仅有在二楼屋顶会开一个通风的小孔。

别看这些大宅四四方方毫无特点,但其实内部构造非常精妙。这些大宅内不仅有地下水窖,还有连接这些水窖的通风设施,中间的大厅还会建有专门的百页箱样式的巨大通风塔楼,用于加所有房间的空气流动。由于陆桥地区干旱,因此这些大宅的屋顶都是平顶,为了解暑楼顶一般还设由黑布搭的方格凉亭。

这些大宅里生活的家族往往是正值壮年的男人们跑商,年龄大些的长辈就留在家中住在前院,妻子孩子们就都安排在后院。久而久之这些郊外的大宅会进化成为一个个‘造娃工场’,反过来又更进一步促成了本地人口的暴涨。所以潘多拉部族的人口是撒拉逊诸部中最多的一支,这样的大宅也遍布阿卡城的郊外。

在这种大宅里长大的阿伊莎,从小就适应了被封闭的生活。所有的孩子都穿上统一的衣服修剪了同一种型。这些孩子就好像是被批量饲养的幼畜一样,被他们的母亲们共同照料。甚至有时候他们的母亲们也分不清他们每一个的名字。反正孩子那么多,等到他们长到八九岁时还没有夭折得话,再记清楚他们的名字也不迟。

他们的父亲们每隔几个月或者一年才会回来看他们一次,走的时候又会给他们的母亲留下新一批孕育的孩子。当然这些父亲们也根本就分不清这些孩子到底是那一个母亲生的,反正他们看起来都差不多,即使不是自己的骨肉也都是自家兄弟的骨肉。因此他们也很少和孩子们交流,孩子们的成长更多的还是要依赖母亲和家族中的长辈老人。

众所周知撒拉逊裔是一夫多妻制的家庭,譬如本阿里大人的父亲就有六个妻子,二来个活到成年的孩子。这些长大成人的兄妹中男孩一共有九个,而如今还在世的包括本阿里在内还剩下六个。那去世的三个兄弟一共有十个老婆和二十多个孩子,于是就都继承给了其余在世的兄弟。

本阿里的父亲虽然健在,但早已身居幕后了,现在大宅的运作主要就是靠本阿里的几个母亲和年长的妻子们管理。大院里除了老人妻子和孩子,当然不是没有男人了,他们兄弟每次走商都会留下一个在家常住。除了这个主持家务的兄弟,大宅里一般还会雇有保镖和教师,以及一些女佣。当然这些人会优先聘请家族的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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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大宅通常分成前后两个院子,前宅是家族的老人和那些上了年龄无法生育的妯娌们居住,当然还有家族里已经年满九岁的儿子们。这些儿子们会在前院接受一些教育,家族会请来苏拉教他们一些基础的知识。而后宅则是有生育能力的年轻母亲和尚未出嫁的女儿们,以及更小的孩子们。

等这些男孩再大些,就会被送往城里新月寺寄宿学习经文。而地位比较低的男孩就会被派去家族的牧场直接放羊,或者送去城里的店铺做学徒。等到他们十四五岁成年之后,就会加入他们父亲们的商队,跟随着他们的父亲出外做生意。从此踏上那危险而又刺激的行商生涯。当然也有少数会成为新月寺中的学者,从此开始自己的神学人生。

而女孩好像从初潮来临后,就开始了待嫁的准备。她们在后院会有能歌善舞的母亲们教授她们舞蹈和乐器,也有日常家务和针线活。但更多时候是一边跟着母亲们念诵经文,一边午聊的织着地毯。最后就是等待某一天父亲们回来后,把她们带去前院参加宴会,如果有幸被选中就从此嫁做人妇。

阿伊莎从小就记得:他的父亲每次从外面做生意回来,习惯的流程都是先在前宅的天井大厅里,同家族的长辈以及年老的母亲们一起吃上一顿庄重的晚餐。每个孩子不论大小都要穿上干净的白色亚麻衣服出席,席间那些未嫁的女儿们会穿上盛装为她们的父亲和长辈们表演舞蹈来助兴。

后院的小孩子们会在她们的母亲安排下,排着队分别为他们的父亲们献上美食和饮料。这顿盛宴之后,父亲们就会在后院常住一段时间,但这些时间也多半是在母亲们的闺房里轮流度过的,也很少会过问这些叫不上名字的孩子。这是就是阿伊莎幼年时期为数不多的与成年男性接触的机会,其余时间大宅的后院几乎是看不到男人的。

当然阿伊莎自幼在兄弟姐妹中就非常出众,不论是舞蹈还是神学功课,她总会被安排在那场宴会上表演舞蹈或者背诵经文。于是就凭借着这么一点点能力,她总能在着有限的时间里得到父亲多一点的拥抱和垂爱,但也仅限于多一点点。可也就是这一点点,也经常会遭到姊妹们的妒忌。

在宴会后他们的父亲们就会做这次归来的真正目的:给那些后院里有生育能力的年轻母亲们‘播撒种子’。然后这些母亲们如果怀孕,她们就会又开始生孩子养育孩子的下一轮循环,直到她们年老后无法再生育,就会被送到前院,从事那些家务或未嫁女儿们的教育。

但父亲们每次回来当然不止只是播撒种子,还要让家族开枝散叶。父亲们每次回来都会密集的参加宴会和举办宴会,除去回来头一晚是家族内部的宴会外。之后就是邀请宾客上门或者去宾客那里参加宴会,这种宴会都是以联络感情或者商谈生意为名,但真正的目的是相亲。

因为这些宴会席间,那些未出嫁的女儿们就都会承担上菜端茶的工作,当然还有最终重要的歌舞和才艺表演。这段日子几乎就是大院里的女眷们最忙碌的日子,因为女儿们的一生幸福可能就在这几场宴会中决定了。所以女儿们歌舞乐器的培养,母亲们都非常重视。

阿伊莎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她在九岁前几乎没有踏出过那所大宅的院门。她每天都对着后院那高高的围墙,仰望着四角的天空幻想着外面那五彩斑斓的世界。但她知道:等她长大后,母亲们会教她舞蹈和女红,阿訇会来教她们识字和念经。然后就是等待着某次父亲们回来时,邀请一些衣着华丽的胖男人上门做客。

这个时候她们就会被要求在席间展示自己的女红和才艺,还有舞蹈或演奏助兴。每次这种宴会中就有些胖男人会在她的众多姐妹中挑选出幸运的一个来下聘礼,聘礼往往是一套黄金饰或者没药乳香之类的名贵物品。再往后,她们会被盛装打扮,然后被塞入插满鲜花的驼轿,带着几袋金币和几箱嫁妆,由未来丈夫家族的马队护送着前往婆家。

抵达婆家后往往就是一场简单的婚礼,然后就是男人们的娱乐时间。而她则会被送入闺房等待着那个相中她的胖男人入洞房。从此她就会成为这个男人的妻子,过上跟她母亲们一样生养孩子等待丈夫的日子。她感觉潘多拉的女人一辈子好像就是在重复着这样的循环,在生育机器和抚养孩子中老去。

如果她不幸没有被那些胖男人选中,过了十六岁后她就有可能会被嫁给父亲们的手下。就是那些打手和马夫,从此只能过些贫穷和低贱的生活。如果嫁给了这些下人,她和她的孩子将来也就成了下人。阿伊莎曾经见过几个这样被嫁给下人的姐姐回来省亲,她们穿着粗旧的衣服牵着消瘦的孩子。

这种情况下通常母亲们会拿出几件自己私藏的饰给她们去换钱。好让她们喂饱这些孩子,补贴那些打骂她们的丈夫。每次有这样姐姐和她们的孩子登门,母亲们也就会叫上那些所有还未出嫁的姐妹们一起来围观。并当面告诉她们如果她们的才艺不过关,就也会像这些姐姐一样过贫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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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那些有幸被胖男人们选走的姐姐们回来时,整个院子都会像父亲们回来一样热闹。那些姐姐们不仅会大张旗鼓带着自己白胖的孩子,还会穿金戴银带回来好多箱礼物。这时母亲们也一样会叫上这些未出嫁的姐妹们一起来围观。并且把这些礼物分给她们一些,告诉她们只有努力练习舞乐女红才能过上的富足生活。

不知道是被贫苦的姐姐们吓到了,还是被富足的姐姐们鼓舞。阿伊莎则尤为出色,她不仅生的绝美,还在十岁的时候就学会了撒拉逊文字,十一岁时就会背诵尼尔兰语诗词,更是在十二岁时候学会了撒拉逊舞蹈中最难的‘刀舞’。她十三岁时第一次有幸在父亲带来的贵客面前表演就技惊四座,当时就被某个部族酋长的长子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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