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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1页)

距离那场盛大的酒会已经过去了两个月,很多人已经忘记了那位领地在寒冬领的异国人。

在他们眼中,秦明绝对已经跑了,不管是跑到了弗雷瑟公国还是法洛施公国都无所谓,总之是没有什么继续关注下去的必要。

而此时,“已经逃跑”的秦明正领着自己的队伍,在费乐蒙底拉斯城进行最后的整备。

普雷瑟虽然不能给秦明换个封地,但是确实对秦明掏心窝子,他掏空了自己这么多年积攒的小金库。

圣龙王室出品的维拉戈斯金币,值九枚安维利银币,每个银币又值大约180枚铜币,一枚铜币可以买一个黑面包,够一个人一天吃的饱饱的。

人们一般直接管这些亮闪闪的小东西叫做维拉戈斯,普雷瑟足足给秦明拿出来了一千枚。

直接说一千枚维拉戈斯让人没什么概念,那么引入一个物价:一个健康的成年奴隶只需要60个铜子儿,最便宜的“小崽儿”则是30个。

这一千枚维拉戈斯全拿来买成年奴隶,如果不考虑人贩子手里有没有那么多货的话,可以带走差不多三万个奴隶。

当然,秦明不至于干出一口气买三万奴隶这么丧心病狂的事,他从普雷瑟引荐的商人那里低价拿到了一批盔甲和武器。

可即便已经是最低价,一套简单的锁子甲也要足足9枚维拉戈斯,一把军用剑一维拉戈斯,一个人的装备刚好10金币。

秦明咬着牙买了30套锁子甲,他还不想暴露自己可以制作甲胄,所以就只能买一些做障眼法。

战场之中,剑的作用并不如长矛,好在长矛比剑便宜很多,一维拉戈斯可以买到三支优质长矛。

考虑到寒冬领的情况,秦明又趁着霜狼城物价便宜,买了一百维拉戈斯的食物以及一百维拉戈斯的其他补给,带着普雷瑟的骑士向寒冬领进发。

两个月后的今天,秦明终于来到了费乐蒙底拉斯城,进行最后的准备。

之前有说过,现在只有最要钱不要命的疯子还会进入极寒雾海当中,用命来换取霜鬼动物珍贵的毛皮,这些亡命之徒都聚集于此。

原因很简单,这座以“暖炉”为名的城市是离霜雾海最近的地方,它是监察霜雾动向的桥头堡。

秦明带着两个骑士随行进入到这座城池时,大量不怀好意的目光扫过,大部分在见到骑士身上的霜狼图样后缩了回去,小部分似乎毫不在乎。

秦明并未理会这些目光,他在兜帽下的目光审视着眼前的一切。

暖炉城是一座不小的城池,城池中央的主干道奢侈的由大块青石板拼接而成,街上人来人往,似乎让北境的寒冷都散去几分。

事实上,费乐蒙底拉斯城还兼具抗击霜鬼潮的作用,每年总会有那么大大小小几十上百场霜鬼潮从霜雾海中冲出来。

所以这座城池每年都会接收来自后方的大量支援,再加上独特的皮毛生意,渐渐也变成了一个勉强还算富裕的城池。

秦明走到了临街商铺中最大的酒馆门前,抬头看了看,推门走了进去。酒吧里闹哄哄的,只有门口附近在秦明进来时略微安静了一瞬。

酒馆的一楼很大,但因为人太多的缘故依旧拥挤不堪,酒客们吵吵嚷嚷的玩着骰子,酒杯中浑浊的烈酒在空气中散发着刺激性的味道。

酒馆中的女侍并不漂亮,但是真的很大,并且不介意客人们对自己毛手毛脚,前提是她的深邃中进去了几个铜子儿。

秦明在酒桌和人群中穿行而过,坐在了吧台前,里面的酒保是个少了一只耳朵的壮汉。

“这里的奴隶商人在哪?”

秦明轻轻敲着吧台,问里面那个正在擦拭木头杯子的酒保。

酒保抬眼扫了秦明一下,撇了撇嘴,自顾自继续擦着杯子,完全没有回答的意思。

一枚安维利银币被扔在了桌子上,咕噜噜滚到了酒保手边。

“哈,瞧瞧,还是个阔爷。”

酒保收回了手边可爱的小东西,脸上挂起了热情的笑容。

“往楼上去,老马文留了一个小崽子在上面带路,很好认,至于您的银币……您估计看不上那些下等的马尿,我给您推荐这个——”

酒保说着从身后的酒架上取了一个小橡木桶下来,动作轻柔的像是在抚摸情人的肌肤:

“上好的北境葡萄酒,比不上弗雷瑟家的,但喝起来绝对不会辱没您的身份,只需要再补上8……”

“不用了,请为我倒杯热水,我下来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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