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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一更(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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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比人脸还大得多的铁锅里咕嘟咕嘟,排骨、鹅肉与土豆同煮,这是一锅极入味的汤汁,但味道却并不大浓烈,没有红油火锅的油腻和麻辣,而是一种很家常、很暖乎乎的味道。

像红油火锅这样的东西,秦蔻虽然喜欢,但总不能天天吃,不够日常、总觉得胃受不了,但是东北菜就有一种……很家常的味道,像是东北菜馆里的一锅出,那很明显就是家常乱炖嘛!

秦蔻家小时候也经常吃家常乱炖,因为她爸喜欢。

秦蔻的外婆周寻芳女士,这名字,一看就知道是旧派的知识分子家庭出来的,当然是喜好精细一点的食物,安宁老师口味随妈,秦建国先生呢,是个苦孩子出身,口味相对就很朴素了,用他的话说,那真是吃什么都没吃一碗和菜饭好吃。

和菜饭……一其实就是把剩下的乱炖扔到剩下的小米稀饭里一块儿煮煮,搅和搅和,这里的“和”字,同和面的和一个念法。

不过他自觉秦蔻和安宁老师都不喜欢,总是自己偷偷去下厨,秦蔻回家里来住的时候,张阿姨问晚餐想吃什么,他都不敢提出自己要吃这个。

结果后来秦蔻说她也没有很讨厌这个东西……她只是不吃姜和葱,要从一碗粥里把姜粒和葱花都挑出来未免太麻烦了,所以才不吃的。

家常味的菜还有老虎菜菜——秦蔻

总觉得这就是家里的香菜和辣椒吃不完了,所以切巴切巴拌在一起。

当然咯,东北菜里也有不那么日常的菜式,锅包肉和雪绵豆沙,一般的家庭应该……都不会做吧?还有拔丝菜品,太麻烦了!

和这顿饭倒是没什么关系。

锅子里的热气腾腾地冒起来,大家的筷子在锅里来来去去地捞动着,玉米棒棒面的饼子被掰成一块块的,扔进锅里去蘸着吃。

陆小凤、花满楼和一点红都是南方人,南方人其实鲜少会吃这种汤泡饼,不过来X市久了,陆小凤已经看起来完全就是个北方人了,比老陕还老陕,掰玉米面饼的样子,比他掰泡馍还轻车熟路。

铁锅炖不辣,所以无情和冷血这二位吃不惯辣的,也吃的很怡然自得。

但他们欣赏不来老虎菜。

同样不喜欢老虎菜的是一点红,他也不爱吃辣……而且他其实不大喜欢吃香菜,平时家里的菜,就算需要放香菜,那也只是一小撮而已,不想吃就挑开,但是这个老虎菜……完全就是一碟子香菜,他很嫌弃。

大家又开了啤酒,开的是劲儿很大的老雪,大家碰了杯,秦蔻伸长身体,去和坐在对面的无情碰杯,然后咕嘟咕嘟……喝了一口。

没办法,这个酒它……劲儿真的很大嘛。

秦蔻:>﹏<

陆小凤倒是大呼爽快,还说楚留香一定会喜欢。

无情和冷血都是浅尝辄止。

作为捕快,对酒精制品有一种近乎本能的

抵触感。或许也就只有追命,能千杯不倒,还能用口中的一口酒来救命吧。

而且这个时代的酒真的……追三哥来了都不一定能顶得住,尤其那种叫白酒的东西,真的……烧心,太烧心了。

所以他们都没怎么喝,当然也没怎么醉。

醉倒的是陆小凤。

他似乎很是惆怅,他似乎并不喜欢他的生命之中充满了离别。

但离别与相聚,却是他生命之中最重要的底色。

酒过三巡,饭过五味,陆小凤就用一根筷子敲着玻璃杯的边缘,一面敲击,一面大声的唱歌,他的歌声还是一如既往的惊天地泣鬼神,哇啦哇啦,吵的人头疼。

不过场子里聚餐吃饭的东北籍乡亲们,还真是怪给面子的,十分给力地叫起了好、鼓起了掌,趴在门口睡觉的那只胖胖的狸花猫被惊醒,十分茫然地站起来看了一圈儿,没看出个所以然来,一溜烟,跑去隔壁的火锅店门口继续睡了。

一曲终了,无情居然也颇为捧场地笑了笑,他没鼓掌,因为觉得这个动作有点怪怪的。

酒足饭饱,吃的浑身都是热乎乎、暖洋洋的劲儿,秦蔻起身要去结账,一点红压住了她,自己去了。

一顿好饭,或许的确可以冲淡离别的惆怅,大家一块儿出门,浑身都是松快的劲儿,最后一次一起走在X市的街道上,道路两旁的景观树叶子变黄,师范大学里的丹桂树悄悄地从栅栏里探出繁盛的枝叶,星

星点点、一簇一簇的丹红藏在叶子里,香气是如此的浓郁,令秦蔻忍不住摸了摸鼻子,打了个喷嚏。

回到家,就到了离别的时候了。

东西已经完全收拾好了,几个大行李箱,无情又换回了他来时坐的那个轮椅,电动轮椅是碳纤维可折叠的,其实非常的轻,现下折叠好了,放在一边儿。

秦蔻问:“太阳能电池板带了么?”

无情点点头。

秦蔻:“那电子腕表带了么?备用电池带了么?”

无情又点点头。

秦蔻继续:“玻璃珠子带了吧?那个可不能丢!”

无情的面上忍不住露出了一丝无奈的微笑,朝秦蔻伸出了手,在他清瘦的手腕之上,红绳的颜色如此鲜艳,红与白的对比也是如此的强烈。

秦蔻呼出一口气,说:“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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