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承霄有些意外:「我还是第一次见白色的猪肘子,难道竟是你们这边特有的肉猪品种不成?」
宋晞蓝:「你先尝尝味道。」
江承霄一吃之下,更是惊讶,跟他以前吃过的炖得软烂的猪肘不同,这猪皮竟是爽脆的,味道也是酸酸甜甜,十分爽口。
宋晞蓝解释:「我们说的猪手,指的是猪前蹄,雪白爽口的关键,在於煮好之後,要用冰水不停地冲洗,传说中这道菜,还是白云山上一个和尚发明的呢!」
第27章收旧画像
「和尚?和尚不是吃斋的吗?怎麽会跟这白云猪手扯上关系?」江承霄饶有兴致地问。
「传说有个和尚嘴馋想吃肉,想办法偷偷摸摸地弄了个猪手,在山上好不容易煮熟了,正想吃的时候,忽然有人找了过来,情急之下,和尚就把猪手扔进了溪流里,那猪手正好被水中的石头卡住了,被冰冷的山泉水冲刷了一天一夜,不仅没有变质,反而变得皮白如玉,肉质爽脆,口感十分特别。」
「那这烤鸭呢?又有什麽典故?」
「烧鹅的话,其实与北方的烤鸭有关,南宋末年……」
宋晞蓝神采飞扬,她自小就热爱美食,去图书馆,也专门喜欢找各种美食典故和传说的闲书来看,说起这些话题,她整个人都灵动起来,眼睛里有光芒在闪烁。
江承霄便这麽微笑着看她侃侃而谈,偶尔附和一两句,引着她继续说下去。
他很喜欢这样的宋晞蓝,现在的她,是在发光的。
说了好一会儿,宋晞蓝突然反应过来,她妈就曾说过她,一说起她喜欢的东西,就容易得意忘形,也不看看别人听烦了没有。
「不好意思啊,我说太多了,你听得都不耐烦了吧!」
江承霄摇头:「怎麽会,我觉得很有意思,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宋晞蓝眼睛又亮了:「你真的喜欢呀?市图书馆有几本书是讲这些的,挺有意思,我把书名告诉你,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去借来看看。」
江承霄苦笑:「我这人最怕看书了,一看书就想睡觉,我觉得还是听你说更有意思,以後你多给我说说。」
宋晞蓝听他这麽一说就笑了,巧了,其实她也不太爱看书学习,除了关於美食这方面的闲书,其他那些正儿八经学习的书,她也是一沾上眼睛就睁不开了。
以前她以为自已喜欢文绉绉一身书卷气的知识分子,喜欢上杨敬宇之後,因为听说他喜欢会吟诗作对的才女,还特地去买了各种诗集,在去见他之前,很努力地逼着自已去背诵。
天知道她有多难。
如今听江承霄说他也不喜欢看书,她只感到一阵轻松,在他面前,她可以不用装淑女丶扮斯文,不用一个饺子分成三口吃,更不用假装自已爱看书学习有文化。
最重要的是,他竟然不嫌弃自已贪吃乱花钱。
这顿饭吃得很愉快,宋晞蓝没有跟江承霄抢着结帐,但她趁着去卫生间的功夫,跑去点心部,买了两盒外带的马蹄糕。
一盒送给江承霄作为他请吃饭的回礼:「谢谢你今天请我吃饭,他们家的马蹄糕也很有特色,你带回去尝尝,我给我爸妈也带了一盒。」
另一盒带回家给爸妈,这也是他们家的习惯,家里任何一个人出去吃好吃的,都要带点好吃的回去跟家里其他人共享。
江承霄笑着接过,然後提出要送宋晞蓝回家,她也没再拒绝。
不过江承霄也很有分寸,送到食品厂宿舍大门不远处的路口便停下了脚步。
「那……我回去了,再见。」宋晞蓝低头细声细气地说了一句,转身往里走。
「等一下。」江承霄忽然上前两步,低声说,「我能认出来。」
宋晞蓝一愣:「什麽?」
「你刚才说的,芯子里换了个人,我能认出来,不管你变成什麽样子,我都不会认错的。」
宋晞蓝心里小鹿乱撞:「哦,好,我走了。」低着头快步走开,忍不住又伸手捂脸,啊啊啊,好烫。
江承霄默默地站在大门外,看着她走进了大门,这才转身离开。
「当当当当!」宋晞蓝人没进门,手里的马蹄糕就先进去了,「看看我给你们带什麽好吃的了?」
谈爱枝:「你把人家带去鹿鸣酒家吃饭了?」
「对呀,他说让我选的。」
「你这孩子,让你选你也不能一上来就选那麽贵的啊,你不是说人家还在招待所住着等分配工作嘛,你这一顿饭把人一周的伙食费都吃掉了可怎麽好?」
宋晞蓝:「不会吧,我看他穿着打扮应该不缺钱,而且付帐也付得很大方的,没有为难的样子。」
顿了顿,又补充一句:「我觉得我跟他能吃到一块儿去。」
谈爱枝笑她:「这才哪儿到哪儿啊,才一起吃了一顿饭,就能吃到一块儿去了?你怎麽知道他不是故意为了迎合你而表现的呢?」
宋晞蓝想了想:「那倒也是。」
「先慢慢看着吧,你也别就这麽一头栽进去了,以後找到机会,让爸妈见见他。」
夫妻俩想先见见那小伙子看看人品,但不是那种带回家里的见,那太正式了,还不到时候呢!
听说是个外地人,不像本地人一样可以多方面打听家庭情况,那就更要小心谨慎了。
母女俩说了一阵今天宋晞蓝跟江承霄吃饭的事,谈爱枝又说起了大院里的八卦。<="<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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