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号皮鞋的一战,是刘畅踏出族群洞穴后,最为酣畅快意,收获最大的一战。
回忆战斗场景,刘畅第一印象是艰难。
实在是太难了。
他从来没碰见如同大号皮鞋一般难缠的对手。
足足五百斤的体重,是自己的三倍。
庞大的体型差距,让刘畅的蹄子猛蹬和背部铁山靠两项战斗技能失效。
唯一能打出有效攻击的方式就是獠牙穿刺。
但獠牙穿刺有个不方便的点。
遇到大型动物,獠牙穿刺进入对方身体再拔出来,哪怕刘畅动作再快,也需要时间。
这个时间足够攻击速度极快的动物,凭借狩猎本能打出凶猛的反击。
例如皮鞋的扭头撕咬。
打到这个地步,刘畅更多的是依靠身体本能反应去战斗。
当他刺中皮鞋老六后,不需要扭头去看皮鞋下一步的动作,直接施展飞蓬步逃遁即可。
一旦他扭头去看皮鞋,迎接他的将是皮鞋的血盆大口。
好在他很快将潜能爆发赋予他的五感提升,以及飞蓬步灵活的步伐结合在一起,打出了极为流畅的进攻。
真可谓是在刀尖上跳舞。
稍有不慎,难免被刀尖所伤。
第二感觉是爽。
单对单挑翻五百斤重的皮鞋老六,刘畅心里有种无法言喻的爽。
这种感觉比万军丛中取野狗女王狗命更爽。
论战绩,他或许还称不上草原第一巴图鲁,但绝对能跻身草原顶尖猎手之一。
五百斤的皮鞋老六,那是连狮群都难以狩猎成功的庞然大物。
命丧他手。
击杀强有力的对手,是确认自身实力最有效的标注
刘畅实实在在感受到,自己确实拥有非常强悍的实力。
至于收获。
他获得了皮鞋老六的身躯,自己接下来一周多时间的肉食供应有了保障。
更重要的是,他的飞蓬步有了一个很大的突破。
不再拘泥于一二三四步的呆板,有了几分融会贯通的架势。
锻炼两个小时后,刘畅躺在地上休息。
飞蓬步已经练到第十四步,又遇到了阶段性困难。
刘畅现在反倒不着急了。
他如今掌握的飞蓬步,已经足够他对敌。
二来对于飞蓬步两步一个坎的练习状态,刘畅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遇到了困难,慢慢练就是。
接下来好几天,刘畅白天前往北边的洞穴练习飞蓬步,饿了就去河流边上吃皮鞋肉,晚上则跑回族群洞穴休息。
去河流的路上,需要跑出十多公里的路程,足够他了解草原上最新的环境状态。
遇到蹄兔或者田鼠,则额外加个餐。
等他能扛起大号皮鞋老六小碎步跑的时候,刘畅把大号皮鞋扛回自己北边的洞穴。
一周时间一晃而过。
刘畅从洞穴中出来,嘴里叼着大号皮鞋老六的残骸,朝着自己选定的乱葬岗走去。
他低估了自己的饭量。
一具五百斤的皮鞋老六,出肉一百八十斤,刘畅一周就吃完了。
食量大增也与他身躯快速成长有关,刘畅的体重正朝着一百六十斤稳稳迈进。
乱葬岗距离刘畅洞穴不过二十多米。
上一具小号皮鞋老六的残骸,已经变成了森森白骨。
刘畅并没有钓到自己想要的食肉动物。
皮鞋老六骨头缝里的碎肉,全让草原清洁工秃鹫吃完了。
秃鹫那玩意比鬣狗更恶劣,鬣狗是有新鲜肉优先吃新鲜肉,没办法才食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