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肉分量很足,无法及时吃完,便用来腌制熏烤,留等以后享用。
狗子们分去了大部分猪下水,头尾和部分美味的内脏,则被徐真留下,给大家准备饭食。所以晚饭便围绕着野猪展开,肉食充足,能吃到人发腻。
分割猪肉的活,是陆沉沉干的。
野猪皮糙毛硬,不容易下手,得用点力气才行。
小陆同志不以为苦,他对可以施展刀法的活,向来是愿意干的。猪头,猪尾,猪蹄,猪下水……早早剁开,被徐真拿去卤了,这些玩意都是美味,但得处理一下,否则真不容易下咽。
为犒劳陆沉沉的辛苦,猪脑花特地留给了他。
“唔,味道还行,还得再加点辣”,张文书用筷子挑了一下尝尝,感觉味道单薄了点,“我以前吃火锅的时候,偶尔会烫一份尝尝,比这个细腻点。”
陆沉沉却不在乎,他是用勺舀着吃的,大口大口的,看着很香。
仲黎黎也挑了一点,用舌头咂了咂,感觉也不怎样,好奇地看着陆沉沉:“有这么好吃么?”
“好吃”,陆沉沉又吞了一口,说道:“徐真嫂子说,吃啥补啥,让我多吃点。”
张文书点点头,却越发好疑惑:“倒是有这么个说法,不过……吃猪脑子,最多也就补成猪脑子,跟你不相上下,不算提升吧?”
“……”
猪蹄与黄豆一起炖的,香味扑鼻。
众人都爱吃,但也就尝尝味道,没多少肉。
猪头肉和猪耳朵卤完,与剁碎的野菜混合着,切了整整一大盆凉食。热天吃这个,十分享受,是特别好的下酒菜。若能在水缸里冰镇几瓶啤酒,就真的完美了。
猪血今天找到了好搭档,与豆腐烧了一盆。
猪大肠是保留菜品,与洋葱,青椒一起炒的。
蒋德金下午主动要求清洗猪大肠,说自己很擅长,请组织将这项任务分配给他。但其余众人强烈反对,只好作罢。
张文书嚼了一块,点头称赞:“这个好,肥美丰腻,一咬肠里的汁便滋到口中,我太喜欢这个感觉了。”
众人有同感。
薛甜甜放下筷子,饮了口茶,说道:“我现在想不起来灾变前猪肉的味道了,不过好像比这个好吃。不都说野味更鲜美嘛,为什么会这样?”
赵世清咽下口中的东西,为她解释道:“那是人胡说八道的,野猪生存在荒野里,饥一顿饱一顿,运动量大,肉长的结实,脂肪又不及家养的猪,怎么可能好吃。肉炖了这么久,嚼起来还是有点吃力呢。”
对于野猪肉,大家是很爱吃的。
但这是在末世的背景下。
如果放在灾变前,他们吃着可就没这么津津有味了。
因为这野猪肉脂肪很少,肉有点发柴,味道既不好,吃着还费劲。并且,总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腥臊味,明明放了血的,还是难以除尽。
众人末世里吃惯了苦,能有肉吃,就算祖坟冒青烟了,哪还有那么多讲究。
仲黎黎砸吧着嘴,说道:“确实,我吃的时候,偶尔还会感觉臭臭的,又舍不得吐出来。”
张文书笑道:“以前香港有位蔡老乡,是个美食家,曾经说过,‘所谓野味,其实都没有个性,要是那么香的话,人类早就学会养畜,野味也变成家禽,不再珍贵’,这话有道理,老祖宗可是驯养了许久,才让家猪变成我们爱吃的模样,哪是野味能比的。”
他们在野外生存的越久,越能明白祖先的选择。
不必想着荒野里,有什么好东西,能比得上人类拥有的。
都是经过一轮又一轮筛选的,够资格的,才会被祖先留下来驯养,或栽种在地里小心侍候着。不说鸡鸭犬猪,玉米小麦这些,便是随手拎颗大白菜出来,户外也找不到什么可与它匹敌的野菜。
“你说那臭味,是因为野猪吃的太杂”,张文书夹起猪耳朵,放入口中嚼,发出轻微的脆响,“还有个缘故,是它们身上有个东西没摘掉。我小时候,家里养猪,会有人专门来村里劁猪的。”
“敲猪?”陆沉沉嘴巴里含的满满的,却还抽空问了句:“敲竹杠我听说过,敲猪是干啥?”
张文书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仲黎黎,对方正好奇地看着自己呢。
蒋德金和王正才在一旁笑。
他用手比划了一下,给她解释道:“就是把猪的蛋蛋割掉……蛋蛋是什么,知道吧?不知道的话,我还能解释的详细些。我忽然想起来,这蛋蛋可是个好东西,劁猪的时候多捡几个,也是道好菜。”
“……”